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13日針對1歲大男童剴剴遭凌虐致死案,對剴剴保母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彩萱胞妹劉若琳重判18年,因2人目前在押,且押期將屆滿,北院認為,2人重判後有畏罪逃亡動機,但串證可能性減低,裁定自5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解除禁見。
裁定指出,劉彩萱、劉若琳羈押期間即將屆滿,日前訊問2人及聽取檢辯意見後,審酌劉彩萱雖於審理期間稱有勇氣面對部分犯行,但她於案發後前期陳述及主張避重就輕,劉若琳也自承案發後曾刪除與劉彩萱對話紀錄,又2人家人在國外工作生活,無從排除2人有逃亡出境至國外生活的能力。
合議庭審酌2人遭判重刑,有畏罪逃亡動機等,仍有繼續羈押以確保將來上訴審程序或執行程序必要;2人均表示對於延長羈押沒有意見,裁定自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另考量已一審宣判,且審理期間經檢察官、律師自主調查多名主要證人,也交互詰問完畢,足認2人勾串的可能性已大幅減低,無繼續禁止2人接見通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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