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一名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趁急診值勤性侵就診女子,還謊稱要進行「性反應測試」,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處3年徒刑。不過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並討論是否應該公布姓名,對此,衛福部認為黃男已被判決有罪,醫師姓名出現在判決書中,算是已公開。
回顧此案件,黃姓醫師在2021年6月於急診值勤診療,替女病患看診時,以需要對他性器官進行檢查為理由,對病患猥褻得逞,事後女病患察覺有異,報警提告全案才曝光。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應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包括警告、接受額外的一定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廢止執業執照、廢止醫師證書等。
不過如果是未經司法審判、或是案件仍在申訴中,是否要公布相關醫事人員姓名,衛福部認為則有待討論。劉玉菁表示,衛福部目前研擬各項醫事人員法修正,或是未來納入性侵害防治相關法條的通則內規範,研議是否在特定條件、特定情況下可公開姓名、以及公開程度,因若無犯罪事實或非屬實,恐對當事人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