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持有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刑8月。但黃子佼發揮「鈔能力」與所有被害人和解,但高院對他做出加保50萬、限制出境等防逃強制處分,有法界人士就認為,未來二審刑度可能比一審重,恐難逃牢獄之災。
法院一審認定黃子佼持有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但案件上訴二審時,黃子佼發揮「鈔能力」與10名被害人和解。但由於全案被害人眾多,高院另排定5月9日第三度再召開調解庭,安排黃子佼被害人進行調解。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界人士認為,高院2日裁定將他5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此舉顯示二審未來的判決刑度,勢必比一審加重許多,黃子佼恐怕難逃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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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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