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擔任攝影官的攝影師「金牌霖」潘俊霖不滿柯文哲未經授權,在競選總統宣傳影片中,擅自使用他擔任志工時所拍攝的3張照片,控告柯文哲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難認有違反主觀犯意,今(11)日以罪嫌不足,不起訴柯文哲。
不起訴指出,潘男分別於2015年12月13日、2016年2月27日自費拍攝時任台北市長宣傳自行車城市、一日雙塔的活動照片。柯文哲臉書紛絲專頁、YouTube個人頻道,於2023年7月9日發布「台灣需要一個誠實的總統」影片,內有3張他所拍攝的照片被盜用,涉嫌侵害其攝影著作權。
更多新聞:加密貨幣吸金逾14億 STEAKER創辦人黃偉軒、3幹部起訴
檢察官曾傳喚柯文哲臉書粉專的小編、潘男前同事、時任市政顧問等人作證,認為潘男拍完照片會上傳FLICKR,有需要就自行下載,已隱含將照片檔案無償交給他人處分之意思,且攝影官任職時,都有清楚說明著作權屬於台北市政府,且柯文哲的隨行攝影不止潘男一人。
檢方認為,雖然潘男事後雖聲明未授權政黨使用,但沒以其他方式通知柯文哲不得再用照片,加上證人證稱,2023年7月潘男向他抱怨侵權盜版,但他不知道是什麼事,也沒轉達柯文哲,認無證據顯示柯文哲在其團隊製作影片之初,知道潘男曾在臉書聲明拒絕政黨或政治人物使用其照片,處分不起訴。
更多新聞:陸配議員淪「台版亞細亞孤兒」 史雪燕今提行政訴訟另向3人求償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