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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出國工作養家!台中妻偷約小王纏綿 睡遍「中投汽旅」慘了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24 17:1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24 17:17
台中一名黃姓妻子與許姓男子相約發生性行為,台中地院判許男得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一名黃姓妻子與許姓男子相約發生性行為,台中地院判許男得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朱姓男子與黃姓妻子於1998年歡喜結婚,只是兩人感情生變,黃女2024年4月趁朱男去泰國工作時,用交友軟體跟許姓男子發生婚外情,足跡甚至遍及台中、南投多家汽車旅館,事後許男公布錄影威脅黃女繼續見面,朱男才得知被欺騙,憤而向許男求償2百萬,台中地院一審考量一切情狀後,判許男得賠30萬,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朱男跟黃女在1998年結婚,育有2女,只是朱男2024年5月22日去泰國工作期間,黃女竟持續用通訊軟體跟交友APP與許男多次約出來一夜情,先後在台中、南投各大汽車旅館及飯店纏綿,甚至朱男回國後,黃女又於2024年6月9日、13日持續偷情。

 

而黃女刪掉交友APP後,許男竟威脅她要散播汽車旅館內錄音、錄影,甚至以死相逼黃女見面,不堪其擾的黃女,便將實情告訴朱男,朱男憤而提告,以自己月入20萬為基準,向許男求償200萬。

台中地院一審時,許男原本全盤否認,不知道黃女已婚,強調兩人是以朋友關係往來,只是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查出許男曾在5月對黃女說「有老公的人就安分守己」、「就因為你是有老公的人」,但6月仍發生性行為,不採信許男說詞,考量一切情狀後,判許男得賠30萬,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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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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