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要注意了,小心荷包多噴2萬4千元!交通部為改善快速公路、快速道路的交通安全,去年開始將調整台66線等7條快速公路大貨車速限,最高速限從現行90公里降至80公里,新制將從今年4月1日起實施,屆時將視超速情況可處罰款3500元至1萬8000元,如果超速60公里以上屬危險駕車,罰款更高達2萬4000元。

公路局指出,調降速限的路段包括台66線市道114線—大溪端、台68線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台72線後龍端-中興、台76線埔鹽交流道-林厝、台84線頭社交流道-走馬瀨、台86線台南端-關廟,以及台88線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
公路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為危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