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13日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並指示相關部門修訂法規與配套措施,以應對中國大陸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的威脅。對此,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認為,軍事審判制度的回復與否,並非單純的司法制度變革,而是國家安全整體戰略調整的一環,應引起社會高度重視,集思廣益,審慎以對。
教授林鈺雄分析,我國現行的軍事審判制度是在2013年8月修正公布的《軍事審判法》,採取「平時、戰時二分法」,規定現役軍人於「戰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適用軍事審判;但在「非戰時(平時)」,軍事案件則移由普通法院審理。
更多新聞:防國軍被中共滲透 賴清德宣布「恢復軍法審判」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
然而,這種「二分法」形同虛設,自2013年修法迄今已12年,行政院、國防部或立法院從未針對何謂「戰時」、何時及如何啟動軍事審判等問題提出任何具體規範或修正草案,遑論應對戰時審判的人員培訓,「沒有組織法、沒有作用法、沒有任何準備」。
林鈺雄進一步指出,台灣實際面臨的國安威脅,往往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戰時」或「平時」,而是介於兩者之間的「灰色戰爭」。例如:境外敵對勢力對台灣的攻擊,早已不限於傳統軍事行動,而是透過連續破壞海底電纜、駭客入侵基礎設施和大量滲透軍情政商等混合方式。
如果現制一方面主張「戰時應由軍事審判」,另一方面卻把這類灰色戰爭行為排除在軍事審判機制之外,不但自相矛盾,且明顯不切實際。
林鈺雄認為,賴總統對於軍事審判制度的宣示方向,雖然未必是唯一或最佳出路,配套也有待評估,但至少直球對決,正視國安威脅並試圖亡羊補牢。
更多新聞:沈慶京喊被檢察官「強X肉體靈魂」 不認罪打槍證據請求具保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