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市區交通事故,苗栗縣警察局在竹南鎮中華路240號前新建置測速照相設備,將在今(114)年2月1日起正式啟用,請民眾特別注意,否則「超速」罰款金額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6千元、扣牌半年,還有「闖紅燈」罰款金額最高可處新台幣5400元,得不償失。
苗栗警方表示,經統計,竹南鎮地區去(113)年A1類交通事故計有8件、A2類交通事故計有1,564件,雖然在警方執行各項防制交通事故勤務作為下,有些微下降,但超速違規仍是主要肇事因素之一;因此考量警力有限,將利用全年無休的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在竹南鎮中華路240號前(速限60公里)輔助執法,並在2月1日起正式啟用。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陳世煌表示,在易肇事路段設置測速照相設備,以降低交通事故肇事率,非以取締為主要目的;此外,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呼籲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習慣,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

也提醒民眾,如果被取締「闖紅燈」,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600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超速」的部分,「一般道路」超速違規處罰1200至2400元,超過速限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處罰新台幣1400元至2400元。「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超速違規處罰3000元至6000元,超速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處罰新台幣3500元至6000元。另外,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汽機車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罰新台幣1萬2千元至1萬8千元;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罰新台幣1萬6千元至2萬4千元;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萬6千元,以上都須扣牌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