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因京華城容積率案遭起訴,起訴書一經公布,與《鏡週刊》每週報導的內容如出一徹。沈慶京辯護律師團質疑,偵查不公開變成檢方放話、對當事人媒體公審、單方面挨打的制度,應該要檢討,已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申訴評鑑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不過,檢評會主席稱,應該仍在幕僚作業階段,尚未看到該申訴案。
沈慶京自8月30日凌晨,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這4個月期間,沈因身體不適,曾三度戒護就醫。第三度戒護就醫是在10月1日,共治療14天,於10月15日中午返回台北看守所。
在沈慶京第三次戒護治療期間,檢察官林俊言於10月11日下午4時許通知沈慶京的3位辯護人,宣稱要來台北醫院訊問,把律師團找來,之後在醫院找了一間會議室。當時會議室內有林俊言及其書記官、沈慶京及其3位辯護人胡原龍、越方如、徐履冰共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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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林俊言勸沈慶京承認行賄,稱「柯文哲不是好人、朱亞虎已經認罪了、京華城土地已經被扣押」還拋出「抽銀根」等語。
辯護律師團驚覺,《鏡週刊》報導柯文哲的USB,朱亞虎的210萬元政治獻金似乎都是真的。
聊了1個多小時,都沒有錄音錄影,林俊言發現沈慶京不願意配合,晚間6時許才決定錄音錄影,但沈慶京行使緘默權,最後草草結束。當晚8時許,林俊言電話聯繫3名律師,稱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要去視察監所。
14日上午,林俊言帶著書記官前往台北醫院戒護病房與沈慶京談話,仍是要沈慶京承認行賄,臨走前留下一文件,裡面夾著《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有關減刑的規定。
沈慶京返回看守所後,北檢於10月18日上午提訊沈慶京,表定10點開庭,辯護律師團9點就抵達想要律見,但被攔阻,直到9點50分始見到沈慶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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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跟律師團說,他9點就被提來,林俊言又跑下來(候審室)要他承認行賄,臨走前還告訴他「我現在跟你講的這些內容,不要告訴律師,律師都會告訴媒體,會對你不利。」
直到沈慶京第一次的羈押期限將至,檢方聲請延押,台北地院訂10月23日下午3時開庭,律師團開庭前「限制閱卷」後,更證實《鏡週刊》報導的柯文哲USB證據清單、跟朱亞虎的210萬元政治獻金,不僅是真的,而且還準確無比。
辯護律師團認為,檢方一邊對當事人要求不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卻將偵查內容故意洩漏特定媒體,拿來媒體公審,北檢再以偵查中個案,不予評論,大玩兩面手法,依《法官法》第89條第4項第5款、第7款、《檢察官倫理規範》第2條、第6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向檢評會申訴承辦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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