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京華城案3月26日下午一審宣判結果出爐,法院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TVBS新聞網》整理柯文哲京華城案懶人包,包含840%容積率爭議、柯文哲遭起訴四大罪名、11名被告一審判決結果及2019至2026完整時間軸。一文看懂柯文哲判決結果與後續影響,回顧掌握京華城案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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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到底是什麼?一分鐘搞懂核心爭議
京華城案是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涉嫌圖利威京集團使京華城改建案獲得840%容積率遠超法規標準,並涉嫌收受賄賂1,710萬元,2024年12月被依貪污、圖利、侵占、背信四大罪起訴,求刑28年6月。2026年3月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被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京華城案是什麼?
京華城案是台北市松山區的百貨公司「京華城」在重新改建(京華廣場)時,被綠營質疑,北市府核給其遠超法規標準的建築容積;這額外的容積被質疑是透過非法手段取得,導致建商獲得巨大的開發利益。
核心容積率爭議
但綠營及檢方質疑,京華城並非都市更新案件,卻透過自創的「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建築」等項目,申請容積獎勵。根據2024年1月監察院的新聞稿指出,「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作法僅能用一次(也就是當初80年代京華城從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在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重(新)建時不能再使用,而是要回歸「第三種商業區」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之560%,但北市府最終獲准容積率840%(560%的基礎上,加上20%自創獎勵與30%容積移轉)。
為何引發法律追究?
檢方認為這不單純是行政判斷,而是涉及具體的不法圖利與金錢交易。以下為三大法律追究原因:
- 違法圖利:檢方認定柯文哲明知京華城不適用《都更條例》,卻指示部屬放寬標準,使威京集團獲取逾111億元的不法容積利益。
- 收受賄賂:檢方查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透過管道,支付柯文哲約1,710萬元的賄款,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
- 多罪併罰:除圖利與收賄,檢方還針對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涉及的侵占、背信等罪嫌一併起訴,並對其求處28年6個月重刑。
柯文哲案件完整時間軸:從2019年京華城熄燈到2026年宣判
京華城案從2019年購物中心熄燈、2024年8月檢廉搜索柯文哲住所,到2024年12月起訴、2025年9月以7,000萬元交保,歷時逾兩年偵審,最終於2026年3月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判處17年有期徒刑。以下是京華城事件從2019年至2026年的重要事件時間軸:
- 2019年11月30日:京華城購物中心正式熄燈,隨後啟動改建計畫「京華廣場」。
- 2021年9月9日:台北市都委會通過京華城案,核給20%容積獎勵。
- 2024年5月:台北地檢署針對京華城案分案調查,柯文哲被列為貪污罪被告。
- 2024年8月30日:檢廉發動大規模搜索柯文哲住所及民眾黨中央黨部。
- 2024年8月31日至9月2日:柯文哲拒夜間偵訊遭當庭逮捕並聲請提審,北院駁回後,北檢聲押禁見,北院裁定無保請回。
- 2024年9月3日至4日:北檢提起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 2024年9月5日:北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送位於土城的臺北看守所。
- 2024年12月26日:檢方正式起訴,柯文哲被控貪污、圖利、侵占、背信四大罪,求刑28年6月。
-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日:柯文哲先以3,000萬元交保,經北檢抗告成功,保釋金提升至7,000萬元,北檢第二次抗告成功,改羈押禁見。
- 2025年7月1日:彭振聲開庭前突然接到太太輕生噩耗,法庭外崩潰哭喊道「老天爺啊,檢察官的良心在哪裡」。
- 2025年9月2日至4日:律師陸正義主張,貪污圖利、收賄重罪的證人詰問完畢,為柯文哲聲請具保停押,北院准予以7,000萬元交保。
- 2025年9月8日:柯妻陳佩琪辦保完畢,柯文哲結束超過一年的羈押,交保重獲自由。
- 2025年12月24日:北院最後一次開庭審理,全案辯論終結。
- 2026年3月9日至17日:柯文哲以私人行程為由申請暫時解除出境限制,但遭台北地院駁回,法院認定其仍有逃亡和串供之虞。
- 2026年3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柯文哲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應曉薇判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沈慶京判10年;黃景茂判6年6月;李文宗判4年6月;李文娟判2年4月;彭振聲判2年、緩刑3年;邵琇珮判1年3月、緩刑3年;端木正判1年;吳順民、張志澄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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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牽涉哪些人?11名被告一審判決一覽
京華城案共11名被告,核心人物包括:被判17年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判15年6月的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被判10年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另有通緝中的「橘子」許芷瑜迄今潛逃海外未到案。吳順民與張志澄則獲判無罪。
| 姓名 | 角色 | 涉嫌罪名 | 求刑 | 一審判決 |
| 柯文哲 | 前台北市長 | 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 | 28年6個月 | 17年、褫奪公權6年 |
| 應曉薇 | 台北市議員 | 收賄、洗錢 | 16年6個月 | 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 |
| 沈慶京 | 威京集團主席 | 圖利、行賄 | 17年 | 10年 |
| 李文宗 | 前市長室主任 | 收賄、公益侵占、背信 | 17年4個月 | 4年6月 |
| 彭振聲 | 前台北市副市長 | 圖利 | 3年 | 2年、緩刑3年 |
| 黃景茂 | 前都發局長 | 圖利 | 7年 | 6年6月 |
| 邵琇珮 | 台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 | 圖利 | 1年3月(緩刑2年) | 1年3月、緩刑3年 |
| 吳順民 | 應曉薇助理 | 收賄 | 適當刑期 | 無罪 |
| 許芷瑜(橘子) | 柯文哲前秘書 | 收賄、偽造文書 | 未定 | 通緝中(潛逃海外) |
| 張志澄 | 京華城監察人 | 行賄 | 適當刑期 | 無罪 |
| 李文娟 | 木可公司董事長 | 公益侵占 | 適當刑期 | 2年4月 |
| 端木正 | 會計師 | 登載不實文書 | 1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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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對柯文哲的起訴,4大罪名是什麼?
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柯文哲提出四大罪名起訴:違背職務收賄罪(求刑15年)、圖利罪(涉及121.5億不法利益)、公益侵占罪(兩件共求刑11年)、背信罪(求刑2年6月),合計求刑28年6月。一審法院判決17年,以下逐一說明各罪名內容:
- 違背職務收賄罪:求刑15年。柯文哲被控收受沈慶京賄款1,710萬元,換取京華城容積率從560%暴增至840%。一審認定210萬元賄款部分成立,「小沈1500」(1,500萬元)部分則判無罪。
- 圖利罪:涉及京華城獲121.5億不法利益。柯文哲明知違法仍簽署都更核定,圖利威京集團。
- 公益侵占罪(兩件,共求刑11年):柯文哲涉嫌透過「木可公司」侵吞多達6,234萬元的競選經費與授權金;另個人侵占550萬元挪為個人或家庭私用。
- 背信罪:求刑2年6月。身為公職人員及黨主席,卻在處理政治獻金與市府決策時,做出損害大眾利益或政黨財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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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續發展怎麼走?
台北地方法院於2026年3月26日下午宣判,柯文哲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210萬元賄款部分成立,但「小沈1500」(1,500萬元)部分獲判無罪。依台灣司法實務,一審宣判當天僅宣讀判決主文,不當場執行刑罰;案件進入二審後,須重新進行準備程序與辯論,在判決確定前柯文哲不會入監執行。
柯文哲判17年,當天有被帶走嗎?
二審跟一審有什麼差別?
根據司法院資訊,若不服一審判決,被告或檢察官須在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提起上訴,全案移送台灣高等法院。
國內刑事案件二審採覆審制,會重新審查事實與法律,同時重新進行準備程序與辯論程序,形同「從頭再來一次」,不過除非出現新的事證,否則實務上,一審已傳喚過的證人,除非有必要,原則上不再重複傳喚。「熊大律師」陳君瑋也指出,二審的關鍵在許芷瑜,如果二審期間到案,或出現未曾曝光的金流證據,將成為翻轉判決或維持原判的關鍵。
柯文哲京華城案常見問題FAQ
以下整理京華城案最常見的問題,涵蓋判決結果、入獄可能性、關鍵人物與容積率爭議說明。
Q1:柯文哲京華城案一審判決結果為何?
台北地院於2026年3月26日下午宣判,柯文哲被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應曉薇判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沈慶京判10年;吳順民與張志澄則獲判無罪。
Q2:柯文哲一審判17年,當天有被帶走入獄嗎?
沒有。依司法實務,一審宣判當日僅宣讀判決主文,不當場執行刑罰。若遭判有罪,被告律師通常會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繼續審理,在判決確定前不會執行入監。
Q3:「橘子」許芷瑜是誰?為何重要?
許芷瑜是柯文哲的貼身帳房,綽號「橘子」,涉嫌掌管柯辦財務,被列為通緝犯,目前滯留日本未到案。律師分析,若她未來出庭作證,可能成為二審攻防的關鍵新事證。
Q4:「小沈1500」為何獲判無罪?
一審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210萬元賄款部分成立,但1,500萬元部分(即「小沈1500」)獲判無罪。辯護律師團主張,行動硬碟從扣押到製作映像檔存在12天空窗期、缺乏封緘與交接紀錄,加上媒體在映像檔製作前即精準報導相關內容,質疑證據恐遭污染,無法擔保同一性。
Q5:京華城案容積率840%有什麼問題?
京華城原始計畫容積率為560%,在柯文哲市長任內,市府以容積獎勵名義,使其最終容積率達到840%。檢察官認為此舉違反平等原則,使單一地主取得比照都更條件的獎勵,圖利金額高達12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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