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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路霸翁持鋤頭敲腦! 警受理沒做這事被控吃案遭處分

記者 林炫均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3/22 12:55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22 12:55
他被路霸翁鋤頭敲腦,怒告傷害控吃案。(圖/TVBS、民眾提供)
他被路霸翁鋤頭敲腦,怒告傷害控吃案。(圖/TVBS、民眾提供)

高雄一處停車場日前爆發行車糾紛,47歲的白姓男子準備駕車離場,卻發現出入口遭72歲陳姓老翁的休旅車擋住,等人回現場,雙方爆發口角,陳翁竟持園藝鋤頭,敲傷白男的頭部。事後白男指控,警方未開立受理案件證明單,怒控吃案,對此,三民二分局坦承,員警疏忽未開立證明單,對該警記2支申誡,所長督導不周,也吃上申誡1支。
 
據了解,事發於18日下午2點多,三民區鼎金後路36巷北區停車場,當時白男到附近的廟宇參拜,離開時到停車場移車,卻發現出入口被一輛休旅車擋住,白男留在現場等了20分鐘,陳姓休旅車車主才出面移車,好意上前規勸要對方注意停車地點,沒想到陳翁暴怒,從車上抄出一把園藝鋤頭攻擊白男。

 
 
陳翁擋住出入口。(圖/TVBS、民眾提供)

警方獲報到場,雙方火氣還是很大,互控對方先動手,白男說,陳翁拿了鋤頭就往他的頭部敲,太陽穴後方也因此受傷,縫了2、3針,怒控陳翁根本想致其於死地,氣得提告傷害。但白男事後到鼎金派出所報案,卻遲遲未拿到警方開立的受理案件證明單,質疑警方吃案。

 
陳翁火氣很大。(圖/TVBS、民眾提供)

陳翁的鋤頭。(圖/TVBS、民眾提供)

 
對此,三民二分局今日上午坦承,該案由一名陳姓員警受理,當日下午3點20分做完筆錄,惟疏忽未開立受理案件證明單,經調查,依《受理報案e化管理平臺ㄧ般刑案作業規定》第37點,對陳姓員警記2支申誡,所長同為第一層主管,未盡監督責任,也給予申誡1支議處。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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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案#警察#高雄#停車場#行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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