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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強逼買絲被 民退貨延9月未給錢

記者 曾鈴媛 / 攝影 徐克誠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4/02 17:2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民眾到大陸玩,卻玩出一肚子氣!高雄一位陸小姐,在電視購物買旅遊行程,到大陸卻被當地導遊強迫推銷蠶絲被,陸小姐發現買貴了,在當地就反應想退,不過台灣導遊要她帶回台灣,重新寄回大陸退貨,並且得扣手續費,不過旅行社協助辦理,卻一拖拖了9個月,讓陸小姐認為時間拖那麼久,還要扣手續費根本不合理;而業者回應,決定將已扣除的手續費,退還給消費者。

陸小姐:「他(導遊)說,你知道整團沒有買,就被放鴿子嗎?」

陸小姐指控,向電視購物台買每人16900元的迪士尼澳門套裝行程,5天4夜的旅遊,卻在深圳和珠海,連2次被大陸導遊強迫推銷購買,價值2900元人民幣、相當14000台幣的蠶絲被,她事後比較,發現買貴了,在大陸就打算退貨,卻被台灣領隊要求得帶回台灣,重新寄回才能退,但之後卻是場夢靨。

陸小姐:「當下只是覺得可以退我錢就好,可是拖了1年那麼久了,為什麼還要扣30%(手續費)。」

旅行社表示,在當地已經協調退貨必須扣手續費,只是去年8月4日帶回台灣就退的蠶絲被,陸小姐以為錢很快可以拿到,但退錢程序,因為必須配合旅行社下次出團時間,於是一拖拖了9個月,陸小姐說,旅行社並沒有告知何時可以出團,一拖快1年,還要繳手續費,感覺不合理,但旅行社說,這可能是雙方溝通理解誤會,不願受訪,現在承諾退還扣除的手續費。

消保官殷茂乾:「消費者可以主張,遲延退款期間的利息。」

消保官說,由於退貨原因不在商品本身瑕疵,業者有權主張手續費,不過金額多少應該雙方當面談妥,而退貨時間,除非取得當事人同意,否則不能以下次出團,才能幫忙退貨為理由一延再延,由於低價旅行團都會附帶有購物行程,消費者得慎選,以免被強迫推銷,造成後續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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