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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萬聘移工「1.5月就閃」 身障兒父怒:被當跳板

記者 吳軒彤 張允曦 / 攝影 蔡明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7/15 19:41
最後更新時間:2022/07/15 19:41

近期跨國看護工不好找,雇主得等上幾個月,加上檢疫等費用,相關花費也比以往多!新北有一名雇主卻遇到,請菲律賓看護工照顧家中有多重障礙的孩子,但這名移工只工作一個半月就離開,要求轉換雇主。投訴人認為,檢疫費用由他出,移工現在卻能自由轉換雇主,自己根本被利用當跳板。

圖/TVBS

 
投訴人陳先生:「我最不滿的部分是,她在菲律賓跟我們簽約之前,我們雙方都已經經過再三確認說,她知道小孩子的狀況。」

讓陳爸爸覺得被騙的是5月中報到的菲律賓看護工,雙方來回協調加上疫情延宕,等了一年半才順利來台服務,卻只做一個半月,6月底就打包走人,要求換雇主。

投訴人陳先生:「我會不高興的原因就是,她好像拿我們當跳板,當成她來台灣拿到合法工作簽證的跳板。」

 
圖/TVBS

陳先生6歲的兒子,因為早產腦性麻痺,有多重障礙,平常照顧需要抬抱、餵食、餵水,陳太太一個人做不來才需要看護工協助。而當初包括仲介費、防疫旅館、保險、車資,引進移工花了6萬多元。

投訴人陳先生:「她已經完成了她的防疫旅館,還有所有檢疫行程,她不用再負擔任何費用,她就可以在台灣自由的轉換雇主,這樣對嗎?她離開,6月29號到今天為止,我們這種小孩子的群裡面,也有2個逃逸外勞了。」

陳先生質疑雇主的權益沒保障,近期甚至有一波移工跳船潮,加上疫情後移工難找,恐怕得再等上好幾個月,照顧重擔又得自己扛,雇主協會也透露,最近接到10多個類似案例。

台灣失能者家庭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特別顧問張姮燕:「通常我們的雇主是完全求償無門,除非你要去用民事的部份去告她。」

雇主沒有時間和精力對薄公堂,勞動部則強調,除非有特殊狀況,依規定移工不得任意轉換雇主,陳先生也能依法申訴,看護工如果遭廢聘就必須回國。

圖/TVBS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她因為照顧,她有非常大的疼痛,還有她被迫要從事醫療行為(抽痰),這本來不應該是一個看護工要做的。」

 
負責協助這名看護工的協會轉述,這名移工是真的做不來才想轉換雇主。而勞資雙方透過新北勞工局第一次協調,也建議雇主同意轉出,但陳先生不讓步,等待二次協商,希望自己的雇主權益能獲得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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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雇主#檢疫#跳板#身障#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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