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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大男嬰遭拋摔、頭骨折出血 護理師收押

記者 張子銘 / 攝影 呂振成 廖文漢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5/14 20:23
最後更新時間:2021/05/14 20:23

台中市一間產後護理之家,發生虐嬰事件!一名37歲女護理師,擔任大夜班人員,疑似因為太累心情不好,將出生未滿月的男嬰拋摔到工作檯,還對他施以不當行為,造成男嬰顱內出血骨折,事發後女護理除了立刻遭到解雇,也因為涉嫌重大,被檢方依重傷害罪移送,法院裁定收押。

圖/TVBS

 
台中市議員林祈烽:「護理師,她因為太累了,情緒控管不佳,然後她對著這個小孩進行重摔。」

議員質詢,台中市發生虐嬰事件,竟然只是護理人員,工作太累,心情不好。

台中市議員林祈烽:「他左側的額頭腫,然後瘀青,那父母帶到醫院急診,才發現他有蜘蛛膜下腔出血。」

 
根據了解,動手施虐的是一名37歲的曾姓護理師,他在照護一名剛出生28天的男嬰時,用拋摔方式將他丟上工作檯,因為男嬰頭部撞到哭鬧,又被她施以不當行為,家長發現異狀送醫檢查,發現男嬰頭骨骨裂,有出血狀況。

圖/TVBS

產後護理之家人員:「這個行為絕對是不對,對小孩造成傷害絕會是,不可原諒的事,我們都很難過。」

發生虐嬰事件的產後護理之家表示,這位曾姓護理師,在院內有五年左右的資歷,擔任大夜班工作,事發後證實她有不當行為,立刻將她解雇,交由檢警調查。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從嬰兒車將他抱起後,拋摔在工作檯上並以徒手的方式,毆打新生兒的頭部。」

檢方檢視人證物證,認定她涉嫌重大,將她依重傷害罪移送,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圖/TVBS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對於未成年的嬰兒行事這樣的行為,依法兒童級少年權益保障法112條規定,就會加重其刑到1/2。」

 
只是才剛出生未滿月男嬰,遭到護理師不當對待,目前還在醫院治療中,衛生局表示,護理師如果確定有不當行為,將依護理人員法將她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份,情節重大者將廢除執照,而護理之家身為管理機關,也將遭開罰3萬以下罰款。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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