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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孩2個爸!人妻共處2男「吃吐司過活」揭荒唐行徑

編輯 陳怡伶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4/15 11:00
最後更新時間:2021/04/15 17:21
女子劈腿兩男,但她指控丈夫有家暴傾向,兩人早已貌合神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女子劈腿兩男,但她指控丈夫有家暴傾向,兩人早已貌合神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丈夫林男去(2020)年做進行DNA親子鑑定發現,3名子女中,竟然有2個孩子是前妻黃女與小王所生,氣得提告求償100萬元。前妻則是反控丈夫酗酒、家暴,她自己則是一肩扛起扶養3名子女的責人,窮到吃吐司過活,僅能領取低收入戶補助過活,最終被判處賠償林男2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前妻黃女於2008年結婚,育有3名子女,他於2020年3月對子女做DNA檢驗,才發現2013年、2015年間出生的2子與他無血緣關係,前妻在婚姻期間外遇,氣得他提出離婚,並提告求償100萬元。

 

妻子外遇生下2名孩子。(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黃女則指控,林男在婚姻期間工作態度消極,嗜好飲酒,導致家中經濟窘迫成低收入戶,得依靠社會補助過活,為了不讓小孩挨餓,她寧願只吃吐司、麵包果腹,獨立扛起照顧3名子女的負擔,生活苦不堪言,再者林男情緒管理不佳,會把妻兒當作出氣筒,導致她精神上、體力上難以負荷,兩人早已貌合神離。

黃女窮到只能吃吐司過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法官審酌後認為,黃女的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第3人發生性關係,並生下2子,違反婚姻之誠實義務,但黃女單親養育3名子女,平日在工地從事板模工作,無法維持家中生計,而林男曾從事保全工作,後來因遭人打傷,導致1隻手無法施力,現在只能靠做資源回收賺取生活費,考慮雙方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處黃女應賠償林男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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