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侵犯女躲海外21年 男避疫情返台被逮「逃唯一死刑」

編輯 陳怡伶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3/19 14:43
最後更新時間:2021/03/19 14:43
男子返台後立刻遭到逮捕,但因為廢法關係逃死刑。(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物/TVBS資料畫面)
男子返台後立刻遭到逮捕,但因為廢法關係逃死刑。(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物/TVBS資料畫面)

新北一名丁姓男子1999年凌晨闖入永和一間民宅,竊盜後又侵犯女屋主,畏罪逃亡約21年,去(2020)年因為新冠肺炎疫期,從澳門搭機返台遭捕歸案;丁男犯下的《懲治盜匪條例》是唯一死刑,但已在2002年遭廢止,他採用新法後逃死刑。

更多新聞:被尪抓包「床上躺小王」!佩甄洩孤寂心聲:你都不在家

 

判決書指出,丁男西元1999年10月凌晨2時擅闖永和一間民宅內,卻在翻找財物時驚醒女屋主,他利用強大身形壓制,並徒手勒住婦人頸部、摀住嘴巴,並脅迫交出財物,隨後見錢財僅有500元嫌少,便強制婦人性交,犯案後逃離現場。

男子擅闖民宅侵犯女子。(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婦人隨後報案驗傷,警方立刻依電腦資料庫比對,發現丁男的身分並依法起訴,但對方在審理期間出境逃亡,2001年遭到通緝。丁男逃亡將近21年,直到去年4月新冠肺炎期間,他決定返台探親並從澳門搭機,不料一入境台灣就因通緝身分遭逮捕,解送士林地院歸案。

 
丁男犯案後成功逃離出境。(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物/TVBS資料畫面)

丁男當初犯下《懲治盜匪條例》的第2條第8例「強劫而強制性交者」,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但該條例已於2002年廢止,新舊法比較後,刑法強盜強制性交罪對丁男較有利。

法官審酌後認為,當時丁男犯案時僅23歲,竟利用一般人均熟睡時段,踰越窗戶、侵入住宅強盜及強制性交,危害居家及財物安全,惡性重大,一、二審均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丁男13年徒刑,但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0,000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獨家名人娛樂◢

👉藍心湄:單身是選擇 學會4件事活出精采

👉蔡依林、孔劉等男神、女神單身霸氣金句

👉少女心噴發!此生必看「甜寵劇」片單


TVBS每日熱搜榜

#通緝犯#通緝#永和#出境#強劫#新冠肺炎#死刑#侵犯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756

0.0796

0.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