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不滿手機被壓壞? 騎士打人近4小時後到案

記者 何宜信 / 攝影 顧守昌 報導
發佈時間:2020/11/17 12:46
最後更新時間:2020/11/17 14:03

台南市區16日傍晚,這起行車糾紛變傷害案的衝突,37歲的騎士晚間十點已經到案,不過他一開始,先說是小黃司機逼車不讓,後來又說是不滿手機被壓壞,甚至對方為了自保噴辣椒水,都成了他動手打人的藉口,最後警方也依傷害及強制罪將他送辦,至於被打的司機身心受創,得養傷一段時間。

圖/TVBS

 
被打司機:「我已經要閃他了,不理他,我就要開走了,他還追上來硬要找我麻煩。」

被害司機送到醫院時,一度激動哽咽,當時他的脖子、肚子以及頭部,有明顯傷痕,就算隔天已經能回家休息,仍眼睛、嘴角紅腫,甚至頭昏眼花,而這也是他職業駕駛人20幾年生涯,首次感覺到生命受到威脅。

圖/TVBS

被打司機:「之前也有碰過行車糾紛,可是沒這麼誇張,大多數都不會攻擊,不會像他這樣子,往死裡打這樣子的攻擊呀。」
 

而嫌犯當晚事發後,約4個小時後到案,才知道是一名37歲的王姓板模工,但他自稱手機被壓壞,又被噴辣椒水才會暴怒失控。

圖/TVBS

南市第四警分局副分局長余豐展:「王姓民眾認為他的手機,有被計程車司機壓到,計程車司機為了要自衛,他有噴辣椒水,更引發這位民眾不滿,知道犯案後警察會找他,所以第一時間,他也沒回到家裡,後來是請他家人通知他。」

只是從被害人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嫌犯當時逆向撿手機,司機輕按一聲喇叭就停車,接著繞道而行雙方沒有碰撞,但下個路口就被騎士攔下,最後被打到得坐輪椅才能就醫。

被打司機:「一定提告呀,因為他對我造成的傷害,害我也不能賺錢呀。」

過程中,路人一度要他留在現場,但他卻執意離開,距離警消到場,相差不到30秒,因此就算他理由再多,畫面及目擊者證詞說明一切,警方仍將他依傷害及強制罪送辦,加上司機養傷期間損失,恐怕得為自己一時衝動的行為,付出龐大代價。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行車糾紛#打人#行車紀錄器#強制罪#傷害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44

0.0835

0.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