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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遭起訴!在美買零件製造手槍 恐被關7年

編輯 莊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8/24 14:28
最後更新時間:2020/08/24 14:28
(圖/翻攝自孫安佐IG)
(圖/翻攝自孫安佐IG)

資深藝人孫鵬、狄鶯獨子孫安佐前年在美國賓州因持槍械、及大量子彈,遭控恐怖威脅等罪遭關押長達8個月,同年12月被美強制遣返出境。他返台後遭刑事局幹員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帶往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經近2年偵查,認為我國具有審判權,今(24)日依未經許可製造槍枝未遂罪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孫安佐於2018年1月在美國境內,透過網路購買9mm口徑的格洛克(Glock)19手槍滑套、覆進簧、槍管及其他廠牌的手槍零件。而同年3月底因在校遭同學檢舉聲稱「5月1日持槍射擊學校」遭逮,警方在其寄宿家庭中,查獲手槍組裝零件、及1600多發子彈,被賓州檢察官依恐怖威脅罪起訴。

 

隨後孫鵬、狄鶯跨海救子,經認罪協商,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法院判決恐怖威脅罪遭判有罪;另外,他也遭判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而非法製造、持有槍枝部分,仍未經外國法院裁判。孫在美服刑238日後遭遣返台灣,並終生不得入境美國。

孫安佐於2018年12月返台下機後,遭帶往士林地檢署偵訊。孫供稱,試過組裝那些手槍零件但組不起來,不知道美國警察是怎麼組裝起來。辯護人則稱,孫上網購買零件僅是單純持有,並非製造未遂。

全案經近2年偵辦,認定孫安佐在美所犯罪刑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之罪,而該案我國具有審判權。檢方認為,孫安佐持學生簽證依法不允許購買槍枝,但他卻上網購買零件,企圖組成手槍,已屬製造行為,但由於未扣得完整槍枝,因此今依「未經許可製造槍枝未遂罪」將其起訴,原本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因未遂犯可減半,因此本刑為3年半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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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起訴#槍械#彈藥#關7年#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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