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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休僅12小時!看護想過年遭反鎖 墜6樓頭重創


發佈時間:2019/10/07 11:26
最後更新時間:2019/10/07 11:26
看護被限制每月只能放1次假。示意圖非當事人/TVBS
看護被限制每月只能放1次假。示意圖非當事人/TVBS

新竹1名印尼籍看護被劉姓男僱主限制「每月只能休假1次」,且不得超過12小時。由於日前正值印尼新年,她想放假卻遭拒,還被反鎖在屋內,於是想從6樓陽台爬出去,結果不慎墜地,頭部受創;檢方偵結,依非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對劉男提起公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該名看護去年9月來台照顧46歲劉男的母親,卻被對方限制每月只能休假1次、不得超過12小時,且需提前1個月告知,雙方經常為此起爭執,她也多次打電話向同樣在台灣工作的姊姊訴苦。

 

今年6月8日正逢印尼新年,看護提出休假要求,劉男卻以未事前告知,且休過假為由拒絕,兩人再起爭執。劉見看護拿手機蒐證,竟揮拳毆打還嗆「不准妳放假」、「妳欠扁啊」,甚至將她反鎖屋內。看護想要逃走,於是從6樓陽台往下爬,不慎墜樓重創頭部,導致腦部積血塊,記憶僅能呈現片段,無法正常行走及工作。

看護的姐姐透露,每天都和妹妹通電話,妹妹經常傳劉男罵她的影片,甚至煮飯不合劉男口味,就被揍到嘴唇流血,多次表明想換雇主。她認為妹妹墜樓肯定與雇主有關,希望能為家人討回公道。

劉男偵訊時供稱,當時將大門反鎖不讓看護出去,接著她就爬到窗外,自己有試圖阻止卻被推開,看到她慢慢往下以為安全,因此回到客廳和媽媽聊天,沒多久聽到「碰」一聲,到1樓察看就發現墜地的看護。檢方訊後依非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強制罪嫌,對劉男提起公訴。
 

實習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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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放假#雇主#墜樓#非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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