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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遭「餓成植物人」 法官斥母冷血判囚15年

編輯 李育道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6/29 22:25
最後更新時間:2018/06/29 22:25
圖/翻攝港媒
圖/翻攝港媒

「有如灰姑娘,遭全家人欺負,又無法求助,可惜童話沒有出現在她身上」。香港一名7歲女童3年前遭母親虐待,瘦骨如柴的她心跳一度停止,送醫急救後,因腦部永久創傷,成終身植物人。法院29日宣判,林林的母親王榮汶(42歲)判囚15年3個月、父親淩耀忠(52歲)判囚4年6個月。
 
綜合港媒報導,女童「林林」原本身體健康,樂於學習,但母親2015年4月突然替她辦理休學,帶回家照顧。沒想到2個多月後,母親竟抱著陷入昏迷、瘦骨如柴的林林到急診室,經過治療以後,雖然保住一命,可是因呼吸心跳停頓,腦部已永久受損,下半輩子都是植物人。

 
 
事件發生後,院方立刻報警處理,並控告林林父母,疏忽照顧兒童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日前開審,控方指出,女童的母親未提供足夠的食物供女童成長,還在女童患病的兩個月間沒有安排治療,導致女童差點死亡。
 
而急診室的醫生開庭時表示,林林送進醫院時,瘦如饑民、呼吸心跳停止,且四肢萎縮、身上還有多處有明顯挫傷、皮膚也滿褥瘡,研判是嚴重營養不良及長期臥床所導致。
 
法官表示,王榮汶長期虐待女兒,冷血又殘酷,她任由林林受盡痛苦,東窗事發後以連串謊話瞞騙社工、醫護人員和警察,甚至在證人台自辯時仍在說謊,完全莫視法紀。王榮汶的律師則向法官求情,稱王沒有虐打林林,身上的傷口是長期臥床導致,挨餓也非故意,是疏忽導致。
 
 
對此法官並不採信律師說法,反而怒斥,王榮汶坐視女兒全身是傷,卻不帶她就醫,甚至甚麼也沒做,行為本身就已經是虐待了,且身為一個母親,都未帶女兒就醫,根本無情。而次被告凌耀忠見到林林明顯病重,卻配合首被告向警方提假證供,以避免警方調查,卻罔顧林林的福祉,顯示他只顧自己,他必須為林林受苦負責。
 
法官宣判王榮汶因疏忽照顧兒童罪及2個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15年3個月徒刑,淩耀忠則因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4年6個月徒刑。法官還在當庭,感言「林林就有如灰姑娘,遭全家人欺負,又無法求助,可惜童話沒有出現在她身上。」雖父母已被判刑,但健康的身體已回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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