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0月30日宣布「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最快將在年底上路,並受理申請,預計3年內協助500棟高齡30年以上、4至6樓集合住宅、6樓以下透天住宅進行修繕,補助比例最高65%,弱勢、高齡戶可再加碼50%,估計約500棟住宅受惠。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計畫將就「人口稠密」及「老宅分布較多」的雙北地區率先展開巡迴說明會及宣導,第一波優先針對臺北市、新北市,辦理12場說明會,並視雙北說明會辦理情形擴展至4都及老屋較多的縣市,如新竹縣市、基隆市、彰化縣等。年底前將成立「中央顧問團」,以「簡化行政程序、導入專業輔導」原則,處理國內老舊住宅安全,解決人屋雙老社會的居住需求。
至於為何限定30年以上4-6樓集合住宅?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指出,早年建物多為4樓至6樓,且不屬於大樓結構,耐震標準與7樓以上的建物不同,推動修繕的機會比較高。此外,大台北地區4樓至6樓的房屋占多數,且都更很難推動,因此經過安全性的修繕可以延續老屋壽命。
老屋延壽計畫重點及時程
- 補助經費:2025年至2027年共3年50億元經費
- 補助對象:屋齡30年以上4-6層公寓、6樓以下透天住宅
- 補助金額:提供最高65%經費修繕
補助項目/公共區域
- 公共區域管線更新
- 立面修繕(含磁磚)
- 屋頂防水
- 新增昇降設備
- 新增無障礙設施
- 外牆磁磚脫落
補助項目/室內部分
- 扶手更新
- 高低差改善
- 地面防滑
- 防墜設施
如何申請
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表示,若建物沒有管委會,將協助所有權人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取得住戶的同意後,可由所有權人或管理組織提出申請,接著由專業輔導團隊協助初評安全性,再進行後續設計、修繕、執行等程序。內政部指出,本次延壽計畫將以「修繕代替拆除」為原則,除了能避免大規模重建所產生的碳排與建築廢棄物,也有助於在短時間內實質提升建物安全性與居住品質。
內政部表示,現行《危老條例》將在2027年5月底屆期,目前已啟動危老條例修法作業,將增訂「老宅延壽修繕機制」及檢討相關獎助措施。此外,在公辦都更與民辦都更後,將研議擴大推動自主更新,透過「修繕維護」與「重建」兩機制,改善國內住宅的老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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