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遺產爭議持續延燒,雖然法院已於二○二○年確認遺產全數由二房獨子張國煒單獨繼承,總值約一百四十億元,但衍生官司仍未落幕。張國煒不僅控告遺囑執行人未依遺囑執行提告背信,更因無法取得長榮四家關係企業高達一百六十億元的股利股息,向北院聲請暫時處分,法院已裁定要求四家公司返還。

去年九月,張國煒指控遺囑執行人柯麗卿等四人原應協助他接任長榮集團總裁,卻惡意違背遺囑,選任大房三子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總裁。張國煒委託律師林文鵬控告張國華等五人背信。
另一方面,張國煒也遲遲未收到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長榮儲運及長榮國際的股利股息,總金額高達一百六十多億元。今年四月,他向北院聲請暫時處分,要求返還這筆款項。

律師徐志明指出,股東對公司的股利請求權依照民法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消滅時效為五年,若超過五年才請求,公司得拒絕給付。
據報導,張國煒的委任律師林文鵬表示,張榮發的遺囑白紙黑字明確提出這四家公司的股票全都歸給張國煒,一○五年到一○九年合計有一百六十多億元的股票利息。北院於七月十六日做出民事裁定,要求四家公司返還股利。林文鵬也指出,根據裁定書內容,若被請求的公司在執行人提出一個月內未給付,也將會提告。張國煒先前強調,希望遺產之爭能趕快落幕,不要拖到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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