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了嗎?今年房屋稅2.0新制開徵,繳納期限至6月2日,6月3日至5日雖為遲繳期,但還不會加罰滯納金,財政部表示,自6月6日凌晨起每逾三日加罰1%,最高可達10%,甚至移送強制執行。提醒民眾,須在期限內透過多元管道繳稅,並把握申報、退稅與分期繳納機會,以免權益受損。
「房屋稅2.0」新制於今年首次實施,自住房屋須同時符合「未出租或營業」、「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全家名下最多三戶」三大條件,才可享優惠稅率。未於6月2日前完成申報者,將無法適用優惠,稅金可能增加,符合條件者經核准後可展延繳納或申請退稅。
出租房屋分三類管理,包括達標準租金的住家用房屋、包租代管住宅,以及公益出租與社會住宅。前兩類須主動申報,逾期將課較高稅率,公益出租及社宅則由稽徵機關依內政部資料自動核定。
納稅人可利用ATM、行動支付、信用卡、超商等多元方式繳稅,便利商店每筆限額三萬元。6月3日至5日屬遲繳期間仍不加徵滯納金,6月6日凌晨起每三日加罰1%,最高可達10%。未收到繳款書者必須向稅務局補發,避免因疏忽受罰。考量經濟壓力,財政部允許於繳納期限內申請分期(最長36期)或延期(最長1年)繳納,且不加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