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25)日開出111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許多民眾對獎後,將未中獎的發票丟入回收桶。但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曾提醒,傳統紙本發票和電子發票證明聯的處理方式不同,隨意丟棄恐面臨最高新台幣6000元罰鍰!

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曾說明,長條狀的傳統紙本發票屬於「可回收物品」,是紙類的一種,可以丟入紙類資源回收桶;但電子發票證明聯屬於「不可回收物品」,必須丟入一般垃圾桶。環保局強調,如果民眾未依規定進行垃圾分類,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為了更環保,南投縣政府環保局建議,民眾盡量使用手機載具、悠遊卡或ICASH等電子載具存取發票,這樣不僅能減少垃圾量,更能省下對獎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