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5補充說明:本案於114年12月17日經宜蘭地方法院判決無罪。
法院認為,檢察官起訴被告所為之犯罪,均屬不能證明,應為無罪判決之諭知。

倉儲裡大量的肉品全被一一揪出。
衛生局人員vs.警方:「這邊要封起來把標籤找出來。」
只要認為有疑慮的,通通貼上封條,扣走調查。
去年宜蘭這家肉品進口商,遭查獲,疑似將肉品冷凍後重新改標販售,引發各界譁然,現在檢方偵查終結,業者遭到起訴。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董良造:「檢察官於被告五人,明知為虛偽標示商品而販賣,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罪等罪嫌,提起公訴。」
會直接起訴的理由,因為追查了近一年,發現這家肉品進口商,從桃園新北,過期或是即將過期的肉,全運到宜蘭的倉儲後,進行加工重新包裝貼標,而且被揪出的數量多達18噸,賣給145家不知情餐廳,其中包含五星級飯店以及多家連鎖餐飲,不法獲利高達1037萬,從106年起就這樣賣,檢方認為業者完全漠視食品衛生安全。

業者委任律師廖芳萱:「檢方都沒有問我們,然後就貿然起訴,我們覺得偵查過程其實提出書面資料,檢察官不看,然後弄不清楚也不講,叫我們去解釋,這樣起訴有點粗糙。」
只是對此業者喊冤,發出聲明強調,賣出的肉品沒有過期,都是符合相關食安規定。
畢竟近來類似的食安問題,事先把冷藏的食品,冷凍起來,儘管業者認為這與法規認知有出入,檢方依法起訴,就看後續法官認定是否有詐欺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