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得票數差距「千分之3」 第2高票候選人可聲請重新計票

編輯 范安褀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1/11 17:49
最後更新時間:2020/01/11 17:51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第15屆總統副總統暨第10屆立委選舉今(11日)登場,部分地區選情膠著,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1條規定,若最終結果得票數相差在「千分之3以內」,第二高票之候選人可於投票日後7天內,向管轄法院聲請「重新計票」,重新審定選舉結果。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1條法規。(圖/翻攝自中央選舉委員會官網)

 
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1條規定,得票最高與次高的有效票數若差距在「千分之3以內」,第二高票候選人可於投票日後7天內,向管轄法院聲請查封全部或一部分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並繳納保證金,數額以投票所的投票數每票3元新台幣計算,就查封之投票所於40天內完成「重新計票」,並將重新計票結果通知中央選舉委員會。

中選會須於7天內依照管轄法院計票結果,重新審定選舉結果,若審定結果,有不應當選而已公告當選的情形,根據法規應予以撤銷;有應當選而未予公告的情形,則應重行公告。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法規。(圖/翻攝自中央選舉委員會官網)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也有相同規定,區域立法委員得票數當中,最高及次高之候選人得票數差距,或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得票數第3高及第4高之候選人票數差距,若在有效票數「千分之3」以內,次高票或得票數第4高之候選人可於選後7天內,向所屬地方法院聲請查封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就查封之投票所於20天內完成重新計票。
 

任何人提起選舉訴訟時,此時便進入司法程序,依第一項規定查封之投票所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即便選票差距在千分之3內,也不得再聲請重新計票。

2020總統立委大選 最新即時票數看這裡!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投票時間#開票#重新計票#罷免法#千分之3#司法驗票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88

0.0638

0.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