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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彩華拒陪客遭冷凍 2度還款百萬!靠「這部戲」谷底翻身

作者 香港01 責任編輯 李育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4 16:08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4 16:08
李彩華近日接受了《香港01》「由零說起」專訪。(圖/香港01)
李彩華近日接受了《香港01》「由零說起」專訪。(圖/香港01)

李彩華(Rain),一個80、90後不陌生的名字,她的情歌陪伴不少人度過失戀。今年入行25年的她,多年來為自己事業努力打拼,背後也歷經辛酸,從幫爸爸還債,曾經歷兩度同經紀公司解約賠錢,更曾因拒絕前老闆一個要求而遭冷凍,人生簡直如戲劇般跌宕起伏。而李彩華的故事,就要從她14歲在地鐵站被星探發掘做模特兒開始說起。


14歲被星探發掘 初接觸娛樂圈

李彩華出身於一個「小康之家」,14歲那年,她在地鐵站被星探發掘做模特兒。很多人或許以為,李彩華一定從小很有表演慾或明星夢,但她卻坦言:「絕對沒有,我以前是一個『I人』。朋友不多,只有幾個同學。剛入這一行時,也只有一個同行的好朋友,直到最近十年,我才慢慢變成『E人』。」她笑稱自己以前不僅朋友少,甚至不知道該如何與人攀談,「我喜歡事情做完就回家,也不太會跟人聊天,因為常常想不到要跟人說什麼。所以有時候我不說話的樣子,別人會覺得我很冷淡、很跩。」

 
李彩華自稱小時候是一個「I人」。(圖/香港01)

李彩華當時沒有因為闖演藝圈而放棄學業,她放學或周末才去拍廣告,「當時媽媽陪著我去工作,試過一日5、6個試鏡,但幾乎全部都成功,挺開心的。」李彩華記得很清楚首次領薪的心情,那是一個普通雜誌訪問,「那時候拍攝一個小時是400元,加班還可以再加,拍攝時間至少兩個小時起跳,也就是至少有800元。記得收到支票的時候真的很開心,馬上就跑去買衣服!」


中五畢業正式出道 初入錄音室驚到震

外表清純、亮麗,李彩華很快便成為各大經紀人和唱片公司的搶手貨,有一間更叫她立刻停學入行,但李彩華拒絕,她覺得至少都要完成中五學業(對應台灣學制高中二年級),「我算是比較傳統的人,覺得一定要讀完中五,才可以出來工作。」中五畢業後,李彩華才簽約黃柏高(Paco)和正東唱片,正式出道。當時只有16歲的她,回憶首次試音時嚇到發抖,但最後都成功簽約,她笑說:「那當然是我漂亮啊。」

李彩華入行時,是香港樂壇的黃金年代,同門師兄姐是許志安、陳慧琳、鄭中基這些天王天后。當時I人性格的李彩華,完全不懂反應,「他們主動找我聊天,我就隨口回應幾句。」她表示當時與蘇永康合作較多,對方視她如妹妹:「我們有一起合唱〈意猶未盡〉,也一起拿下合唱金獎。他真的很照顧我,那時我對唱歌其實很沒自信,還沒輪到我卻又很想唱,他就會輕輕動一下我的手,提醒我先別唱。」
 

李彩華初入行時,蘇永康很照顧她,兩人的合唱曲「意猶未盡」曾奪合唱歌金獎。(圖/香港01)

回想首次正式踏入錄音室,李彩華笑說:「我一定要把窗簾全部拉起來,完全不能讓監製看到我的樣子,因為我真的很害怕。(有沒有腳發抖?)我想嘴巴抖得比較多吧,超緊張,真的會唱到像『小雞聲』那樣。其實那個 key 可能也不太適合,我還是硬著頭皮唱,所以我覺得最後呈現的效果也沒有特別好。」但怎樣都不比首次登上舞台,李彩華記得是出席「太陽計劃」獻唱出道歌《你要記得我》,當時她緊張到手抖、腳抖,但面對眾多觀眾又不能表現出來,只能硬著頭皮上。


新人期像做夢 登台壓力大爆喊

李彩華坦白新人期好像在「做夢」,甚麼都不懂,對公開演出尤其恐懼。她解釋,因為以前的公開演出會不斷剪輯歌曲的不同版本,例如四分鐘的歌可能被剪到一分五十五秒 ,她越狂聽就越不記得。這種壓力讓李彩華不時出現失誤,例如:「一來唱完開頭開始,馬上就副歌」,導致她接不上歌 。當時的媒體報導比較鋒利,一點點失誤都會被馬上寫出來,加上聽到工作人員一些言語,讓她情緒更加低落,每次工作結束,她都會坐在自己的保姆車裡,對著窗戶哭。李彩華回想自己那時可能有點輕微憂鬱,但哭完,把情緒抒發出來後就沒事了。


獲力捧歌影視三棲 TVB拍劇辛苦到「冧廠」

在歌壇嶄露頭角同時,李彩華開始歌影視三棲發展,回想第一部電影《九龍冰室》,「分身」飾演幼稚園老師和不良少女的她,坦言:「那時真的完全是一張白紙,念對白就像在背書一樣,很死板。我也是到後期才知道,其實不用照稿念,而是要自己理解後再演,但當下真的不懂,只能死背,幸好拍出來也看不太出來。我當時對自己說,只要不要 NG 就好了。還有導演馬楚成對我真的很好、很照顧我,他一直叫我放輕鬆就好。」
李彩華在電影《九龍冰室》中飾演老師和不良少女,反差極大。(圖/香港01)

到第二套電影《別戀》,李彩華已登上女主角之位,之後參演偶像劇《百分百感覺》更讓她人氣直升。回想拍《百》劇,李彩華說當時一般年輕人「柴娃娃」在石澳一間屋裡拍攝,累了就可以立刻補眠,大家開心聊天,最搞笑那個是鄭中基,經常模仿別人講話,「他在現實生活中完全比演戲還搞笑,常常把我逗得笑到肚子痛。」面對一個接一個的工作機會,她表示自己絕對沒有飄飄然的感覺 ,也沒想過「這次一定行」她形容自己是個比較沉穩的人,只把機會當成一份工作,當時只想著:「當下的我是更加需要去再努力和進步」。
 

李彩華回想拍攝《我師父是黃飛鴻》期間,辛苦到要「冧廠」。(圖/香港01)

談到工作量,李彩華說主要是在拍戲時才會睡得少。最辛苦的時期,是她以歌手身份到 TVB拍劇。她曾試過連續兩天沒什麼睡覺 ,而且那時她同時拍兩部劇《下一站彩虹》和《我師傅係黃飛鴻》,分別是時裝劇和民初劇。民初劇她還有男裝、女裝的造型,等於她有三個裝要應付。李彩華回憶,有一天拍民初戲(《我師傅係黃飛鴻》)時,她和羅蘭姐對戲,因為太睏了,她都忍不住閉上眼睛 。羅蘭姐見狀,建議她:「『彩華,不如你睡一下。』」她坦言最後真的「撐不下」去休息了 。

李彩華補充,那時她剛好被公司安排接連拍攝兩套劇。當時所有事情都不是她控制的,公司說要她做什麼,她就做什麼 。她也提到,以歌手身份去TVB拍戲,片酬不高,坦言:「真的嚇到了」,而之後也沒有再繼續以歌手身份拍戲,不然會很折磨。

 李彩華當時同時拍攝另一套劇集《下一站彩虹》,這段拍攝經歷令她非常難忘。(圖/香港01)


爸爸生意失敗 觸發與經理人公司關係決裂

正當星途看似一片光明,命運卻對李彩華開了一個殘酷的玩笑,爸爸因生意失利,欠下了巨額債務 ,迫使李彩華要「代父還債」,這也觸發她和公司關係決裂,星途受挫 。她透露,爸爸經營海味乾貨生意,可能是因為有幾個合夥人,有時爸爸沒上班,或被合夥人欺騙,最終導致生意失敗 ,欠債數目大約「幾十萬,一百幾十萬左右吧」。李彩華表示自己不清楚確切數目,因為當時全由媽媽處理 。

由於家中需要錢,李彩華和媽媽希望公司能安排更多工作 。然而,公司保持了一貫的收入水平,沒有因為「特殊情況」幫她增加工作 。在無計可施下,李媽媽找了另外一些人去幫忙「解決」收入問題,這引發了經紀公司的不滿,認為他們不應該找外人解決,於是公司開始不太給她工作做了 ,甚至遭冷凍,「SARS 那段期間,全香港的演員和藝人都到大球場參加『1:99 音樂會』,但我只能坐在家裡看著大家。我那時在家裡哭,覺得自己好像不屬於這個圈子。」


體會人情冷暖 連信用卡都刷不過

李彩華透露,當時真的有人上門討錢 。雖然她在外工作不在家,但聽媽媽說有人來敲門、打電話。她稱讚媽媽很厲害,追債的人打電話來罵人很兇,但媽媽照樣「還擊」罵他們。不過欠債一定要還,媽媽也放下面子,不斷打電話給親友求助,卻換來無數次的拒絕,「在這個世代,就算有再好的朋友或親戚,也不一定一開口借錢就會借。雖然也有朋友願意幫忙,但能幫一時、幫不了一輩子,最後還是得靠我們自己。」
 

為了幫忙還債,李彩華坦言自己那時是把全部收入都給了家人,這種狀態一直維持到她與公司解約。李彩華稱當時的信用卡永遠都是付了最低還款額,只能用很少的錢,曾經買幾百元的東西,店員說:「不好意思,這張卡刷不過』。」至於日常開支,李彩華稱當時吃飯可以在家裡,出去工作有公司車,然後就回家,所以沒有需要用錢的地方,「我也不覺得有多辛苦,因為家裡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只是希望能盡快解決。」

除了要承受還債的巨大壓力,李彩華還經歷了片場上的冷暖,連服裝師對她的態度都不同 。她回憶有一次拍劇問服裝師能否給她一雙拖鞋,對方很囂張地說:「沒有」。但隨後,另一位天后級藝人去問,服裝師馬上就說:「行,來來來」。當時身為「I人」的李彩華不懂反應,只覺得很困惑。但也令她感嘆,當你很想追求公平的時候,原來是沒有的。


拒絕前老闆提出「陪客旅行」

李彩華直言人生有兩個女貴人,一個是為她遮風擋雨的媽媽,另一個則是很賞識她的前寰宇老闆娘趙雪英,在舊公司不如意時獲對方幫助,預支了近七十萬港幣(約新台幣280萬元)幫她向金牌娛樂「贖身」,轉投寰宇娛樂。剛開始發展順利,她不但有機會與黃秋生、吳鎮宇及張家輝等拍攝電影 ,又接連與彭氏兄弟、鄭伊健、舒淇等合作 。然而,隨後李彩華竟迎來黑暗的「潛規則」 。

李彩華轉會寰宇初期發展不錯,惟後來因為被前老闆林小明要求陪客旅行一事,導致雙方關係決裂。(圖/香港01)

李彩華憶述當晚在一間卡拉OK房,大家都在唱歌,前老闆林小明拉她到一旁說:「有個人要妳陪他去旅行」。李彩華對此感到錯愕,心想:「什麼意思啊?為什麼要陪你去旅行,神經病!」雖然林小明只說是去旅行,但李彩華認為:「有時候也不用說得那麼露骨,其實講這件事我自己都覺得很不舒服。你當時是我的經紀人,不是應該要保護我嗎?」李彩華強調自己:「不是會做這種事的人。」,所以她馬上拒絕了林小明,「林先生當時還叫我不要跟他太太說,但我隔天就去找了他的太太(前妻趙雪英)說清楚,當時他的女兒也在場,有證人。」


成為前老闆夫婦離婚戰磨心 賠二百多萬走人

後來,這件事在董事會上成為了林小明與趙雪英爭執的「彆扭」。李彩華透露,當時林小明正打算罷免趙雪英,趕出董事會,原因是趙雪英影響到藝人江若琳,因為當初傳媒朋友就有說江若琳讓他們的婚姻有問題,因此破壞了他的形象,影響到公司 。趙雪英便在會上提出林小明叫她「陪客去旅行」的事情 ,李彩華表示:「他(林小明)還說:『我不是叫她不要跟你說嗎?』這句話真的讓我當場愣住,整個董事會的人都聽到了。」

最終,趙雪英在與林小明辦理離婚時,將幫李彩華解約列入當中 。但由於還有幾年合約在身,趙雪英稱林小明認為李彩華沒有「赴約」,等於沒有「損失」,所以李彩華要賠二百多萬才能解約。回想當時,李彩華坦言:「我們寧願快點賠錢了事,也不想再繼續跟他糾纏下去。」同樣,這筆錢是由趙雪英先幫她墊付,她再透過日後工作還清 。碰巧解決後,李彩華很快就接了很多戲,因此很快還清了欠款 。


曾萌退圈念頭 《回家的誘惑》爆紅成轉捩點

在賠了第二次巨款後,李彩華曾想過自己是否不適合娛樂圈。她剛接下《回家的誘惑》時,全劇片酬有一百多萬,她當時的打算是拍完這套戲,把錢還清,然後「不做了,找個人嫁了算了,但其實也沒有。」在拍攝《回家的誘惑》期間,李彩華形容自己熬得就像個「新人」,在很熱的天氣下,她看到有一位演員可以上車開冷氣,但她就沒有,甚至還要坐著小椅子,在車來車往的路邊吃飯,又曬又熱;而對方有專車接送,她上下班則要跟別人「併車」。那一刻,李彩華再次覺得很不公平 ,但也安慰自己反正想退出,那就「把它熬過去吧」。誰知道,李彩華憑劇中「艾莉」一角爆紅了 。她認為,當人到了人生最低谷,最黑暗的時刻,真的不要放棄 。最後劇集收視成績還打破內地《大長今》紀錄,也成為她人生中「一個挺榮耀的感覺」。


活出自我人生

苦盡甘來,外界傳聞李彩華現在海外有十二個不動產和逾兩億身家。對此,李彩華表示:「這些都只是一個數字而已。」,她從未計算過,買房是為了「等老了,就不用再那麼辛苦地工作。」她將這些歸功於媽媽,因為媽媽覺得投資房地產是最穩定和保值,所以決定買。

多年來不斷還錢、賠錢的經歷,讓李彩華渴望「安全感」。她說自己的「自主權」是到了「等自己開始擁有一些東西的時候,才會有那種感覺。」她認為女人不可以不工作,又坦言自己不像其他女人那樣懂得說甜言蜜語,去哄另一半,她自問真的辦不到,所以要靠自己。


如果時間可以倒流...

雖然人生路上經歷不少難關,但李彩華從來沒有後悔過,她表示人一定會有選擇對和選擇錯,第二天起來又是好的一天,但如果真的可以倒流,她做模特兒時可能會選擇另外一家唱片公司出道,而非當初那家讓她「不是太舒服」的公司,「因為當時家裡發生的事,讓他們不喜歡我,也導致我沒有工作的時候,正是這一點讓我在想,如果能重新來過,我會選擇另一家公司。」


媽媽成最強「戰友」

在訪問中,李彩華多次提到她的最強「戰友」媽媽,她認為媽媽是她聽過最開放的一個媽媽。在她面對挫折時,媽媽不會給予壓力,完全覺得她自己會做得更好。而媽媽的「潮流思想」也給予了李彩華很大的幫助,例如,她之前去滑雪掉進洞裡,媽媽被朋友問起時竟說:「這些可能只是做新聞而已」讓她哭笑不得。李彩華坦言,媽媽不會很刻意去做些甚麼讓她很大壓力,總之她一有事,媽媽就會挺身而出。最後,李彩華對媽媽說出心中的感謝:「希望如果有下一世,再下一世、再下一世,還是做我媽媽。」過程李彩華更激動流淚,可見母女情深。

李彩華談到媽媽一直在身邊撐著她時,感動流淚。(圖/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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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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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介紹

作者

香港01

由零到一,從無到有,看似單一的方向,卻有無限可能,等待被發掘。香港01,作為倡議型媒體的先行者,推動市民積極參與共建社會,憑藉專業和富靈感的新聞內容,驅動思維改變,鼓勵有建設性的互動和交流,建立社會歸屬感,推動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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