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歌手金俊秀原為東方神起,不過脫離SM娛樂後陸續跟金在中、朴有天組成JYJ、JX等團,目前主要活躍於音樂劇圈。去(2024)年11月爆出他遭到成人直播主A女以「男女對話錄音檔」威脅,以此勒索韓幣8.4億元(約新台幣2082萬元),韓國最高法院今(24)天判她7年有期徒刑。
本案原先5月1日就已經二審結果出爐,當時首爾高等法院刑事部就以涉嫌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相關法律》(恐嚇),判處A女7年有期徒刑。A女不服提出上訴,不過最高法院駁回,維持二審結果。
回顧整起案件,A女原本在AfreecaTV當成人直播主,2020年9月至2024年10月恐嚇金俊秀101次,說要把兩人的對話錄音檔放到網路上,前後勒索金俊秀共韓幣8.4億元。
一審的審理過程中,A女稱自己牛奶針(異丙酚)成癮,導致理智上的判斷能力下降,才為了籌錢買毒而犯案,她還辯稱:「被收押後我每天都在反省自己的錯誤行為,並不是計劃性地靠近受害者並錄音,我爸因為攝護腺癌而住院治療,一部分的勒索金額也用在醫療費。」A女還說因為這起事件讓父母親心如刀割,自己深感羞愧,還在二審前寫下兩封悔過書,懇請寬恕。
不過法院在一審時認為A女利用私下錄音跟拍攝的照片勒索,4年內就高達101次,總金額高達韓幣8.4億元,就手段跟犯案時間來看可說是犯行重大,因此依檢方求處的7年判決。
進行二審期間,A某的律師強調當事人犯錯後深深悔過,承諾一輩子都會向金俊秀懺悔,也不會再犯,盼法官能適度減刑。法官在二審的辯論庭中詢問A女是否有以恐嚇為目的寫信給金俊秀,A女坦承曾經寫信,但不是為了恐嚇或報復,也沒有因此收到起訴書。法官再詢問:「你說你把錄音檔提供給第三方?」A女坦承:「兩年前我為了爆料而交給一位記者。」
考量A女的犯案手法、期間跟不法所得,法官認為犯行極其惡劣,且金俊秀表示因為持續遭到恐嚇、勒索,承受極大的壓力與憂鬱症,希望能重罰A女。為了防止A女再用同樣手法犯案,法院也下令沒收被查扣的手機跟智慧型裝置各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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