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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年墮胎罪被裁定違憲 南韓女權向前邁進一步

記者 黃貞怡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4/16 22:40
最後更新時間:2019/04/16 22:40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南韓66年的墮胎罪,憲法法官裁定,它過度侵犯孕婦的自主權,違反憲法,應該要除罪化。過去南韓刑法是墮胎是非法行為,除非是被性侵、胎兒不健康,或孕婦在不情願狀況下懷孕,才能合法墮胎,否則被抓到的話不只孕婦要被罰,幫她墮胎的醫護人員也要一起吃牢飯。

法庭內,擠滿了記者跟旁聽民眾,因為這場裁決庭,將表決墮胎,到底有沒有違反南韓憲法。

 

最後法官以7票對2票,裁定有66年歷史的墮胎罪,不合乎憲法。

消息一出,場外女權團體情緒沸騰,大聲叫好,認為這是社會進步的重要象徵。

律師:「老實說我相當欣慰,其中一項限制女性的枷鎖終於沒了。」
 

韓國的墮胎禁令始於1953年過了20年後,才稍微放寬限制,胎兒如果健康有問題,母體有生命危險,或是被性侵等不情願情況下懷孕,可墮胎,但如果沒碰上這些特殊狀況,仍墮胎的話...

旁白:「在現行法律下,女性意圖去墮胎會面臨一年有期徒刑,或是被罰1800美元(5萬4台幣),醫生或是其他執行墮胎的人員,會面臨兩年有期徒刑。」

不只孕婦被罰,幫她開刀的醫護人員,也會被連坐法。部分想要墮胎的女性,走投無路下,只好找密醫或是自行買墮胎藥服用。

旁白:「墮胎藥丸變得更容易在網路跟從海外取得,近幾年,有越來越多聲音出現,要求更改1953年的法律,有七成的女性反對墮胎屬犯罪行為。」

2018年韓國的一項調查顯示,有近20%的婦女曾墮胎過,有10%女性曾考慮過墮胎,讓他們動了墮胎念頭的最大主因,第一是收入不夠擔心養不起跟怕被公司開除,第二是還沒有想要養育小孩,第三是怕小孩出生後阻礙職涯發展。

關心墮胎禁令的人權律師聽到判決喜極而泣,但之後還要等國會修法,擬定胎兒生命期限,跟其他配套措施,墮胎除罪才能算是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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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女權#南韓#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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