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大橋狙擊內湖騎士! 議員李明賢轟:警躲起來偷拍年開6千張罰單

儘管十次車禍九次快,也讓警方對於取締超速不遺餘力,但執法過程的公正性也備受質疑。北市議員李明賢在議會質詢,民權大橋成為警方的偷拍陷阱橋,光是1年就開出6,000餘張超速罰單,被質疑根本是為了業績拿民眾荷包開刀!
民權大橋東向西取締超速違規案件,從民國106年至今,不到5年的時間累計25,822件,並且在106年至108年間,每年平均高達6,692件。(圖片來源/ 擷取自李明賢臉書)
根據統計數據,民權大橋東向西取締超速違規案件,從民國106年至今,不到5年的時間累計25,822件,並且在106年至108年間,每年平均高達6,692件。儘管超速違規是事實,不過李明賢質疑的是警方的取締方式,因為警察是躲在行人引道附近的位置用「偷拍」的方式取締。

民權大橋西向東在上橋有著行人引道,先前就有民眾捕捉到警方躲在此處「取締」超速,又恰巧該路段屬於上坡路段,騎士都會加速通過,而且當發現警方在取締時,突然緊急剎車反而容易造成交通危險。
交通大隊回應,民權大橋西向東路段,警方架設測速器前方依法設有警示牌。(圖片來源/ TVBS)
對此問題,交通大隊回應,按現行規定,測速照相設備前方100至300公尺處需設立告示牌。民權大橋西向東有照規定辦理,員警執法範圍也是在道路範圍內,符合規定,會加強取締也是因為該路段在近5年來有將近500件事故。
李明賢認為,警方執法必須以讓用路人更安全為主,執法也不該躲起來偷拍,光明正大站在橋中央,不是更有提醒效果嗎?(圖片來源/ 擷取自李明賢臉書)
不過李明賢還是認為,該橋樑車禍多,應該採取一定速限;問題是,警方執法必須以讓用路人更安全為主,執法也不該躲起來偷拍,光明正大站在橋中央,不是更有提醒效果嗎?執法千萬不能本末倒置。

內湖分局長王寶章表示,「有關本分局同仁在民權大橋上交通執法作為疑有不當之處,深切檢討改進,並已立即要求各單位主管教育員警執勤時不應再出現類似情形,會再加強內部訓練。」
內湖分局長王寶章表示,並已立即要求各單位主管教育員警執勤時不應再出現類似情形,會再加強內部訓練。(圖片來源/ TVBS)
經過議會質詢後,或許之後看不到警察躲在行人引道取締的畫面,不過機車騎士也不要抱著僥倖心態超速行駛,騎上橋時還是要依照規定速限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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