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過去「共謀罪」構成要件修改後,變成新增「恐怖攻擊等預謀罪」的組織犯罪處罰法,日前經國會審議修正通過,今天正式施行。學者呼籲,調查機關自律很重要。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恐怖組織等組織犯罪集團,只要計畫重大犯罪、成員事前到欲犯罪場所勘查等,就可依法處罰參與的所有成員。
執政的自民黨日前在修法時表示,恐怖組織已全球化,全世界任何地方都可能成為恐攻標的。為了安全舉行2020年東京奧運,必須做好萬全準備。
不過,反對修法的民進黨認為,國民對「共謀罪」最大的不安,就是恣意使用權力搜索,很可能侵犯每個人的內心自由。
但這項修法仍於6月15日通過,今天正式實施。
雖然根據修法新增的「恐怖攻擊等預謀罪」可以事前處罰擬犯罪的人,但也有不少人憂心調查機關會不會濫用權力,政府將清楚說明法律的意義與實際運用。
許多市民團體與研究者都擔心,「這是對表現自由的侵害」。
專家在日前一場集會上表示,「在政府的監視下,市民的人權與表現自由等都受到壓迫」。
一位大學3年級學生過去曾到國會前及東京都內各地,舉行過反對「恐怖攻擊等預謀罪」的集會。
這位大三生說,如果未來對政治運作感到疑惑的時候,「要像現在這樣大聲說出來,可能會變得困難」。希望在他們未來將舉行的活動中,調查機關不要有濫用權力的情況。
東京高等法院前法官、日本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角田正紀說,「恐怖攻擊等預謀罪」有277種犯罪項目,如果無法明確界定什麼樣的準備行為要受處罰,做得太過頭的調查,必須付出失去民眾信任的代價,調查機關自律是很重要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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