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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 2017

呂秋遠差點被忠實讀者鬥倒?她成了小三想告有婦之夫,呂律師這樣勸退!

作者 呂秋遠

2017/07/26 10:09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他欺騙我5年,我一定要讓他受到教訓。」她的語氣平靜中帶了冰冷的仇恨,而且一看到我,眼眶中就開始充滿淚水。

我暗自嘆了口氣,因為今天下午的諮詢,通通是淚水,她是第3件。第一件,是離婚,第二件是婆媳,這一件,則是第三者的復仇。

 

「你想要他受到什麼教訓?」我問。

「我要他身敗名裂。我上個月才發現,原來他跟我說,他現在過得不好、跟太太的感情很糟等等,通通都是假的。而且,他根本沒有想離婚,甚至除了我外,還有其他對象。」她的情緒開始有波動,「我要把所有的來往訊息向他的公司檢舉,他在上市公司擔任副總經理,公司總是要處理這樣的事情。」

「然後呢?」我淡淡的說。「你的家庭怎麼辦?」

「我也要向我老公自白,把一切的事情都跟他說清楚。」她又哭又氣。

「這樣就可以制裁他了?」我問。

「不然呢?要讓他逍遙法外嗎?」

「你有聽過長頸鹿喝咖啡的故事嗎?」我自顧自的說,「沒有,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我問你,你在這場感情裡,對得起你老公與孩子嗎?你在這3年內,背叛先生與孩子,跟他暗通款曲,這件事你怎麼交代?」

「我沒有想交代,我想玉石俱焚。」她斬釘截鐵的說,「婚姻沒了就沒了,我不能讓他過得這麼好,不付出一點代價。」

「什麼代價?」我問,「在這個社會裡,男人有幾個女友,他們稱為風流倜儻;女人有幾個男友,他們稱為水性楊花。你真以為公司會處分他?我告訴你,這件事情的下場就是什麼事也沒有,但是你先生會跟你離婚,他太太會告你通姦。然後你會上社會版,說不定報社會寫出你的名字,但是隱藏他的名字,以後如果google你,第一則就是通姦,你的孩子會永遠記得這件事。

她大概也知道我說的意思,「律師,我看過你寫的故事,可是難道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嗎?」

 

「就讓天收他啊!」我很順口的說,「你遠離這個人,越遠越好,你應該先解決你的家庭問題,才來談新的感情不是比較好?」

「可是律師,你在上一篇文章說,你覺得天也不一定存在。」她反應倒是很快。

「這個。」我一時語塞,「你這麼會講,怎麼不去助選?我的意思是說,你管他過得好不好?『他走,你當他沒來過』這樣不行嗎?」

「可是,『他來,我曾經當他不會走』」她又接了這句話。

「你很會嘛!」我只能這樣回應,「可是,你根本沒有權利說這種話,他本來就是抓準你是有老公的狀況,所以才會有這段感情。你現在要處理的問題,應該是你自己的感情,不是去報復。」

「對,報復如果有用,往往會違法;報復如果沒有,也就不需要。」她的反應很快,「這是你說過的話,可是我就是忍不住想報復他。」

「好吧!」我很尷尬,「你果然是忠實讀者,那麼我來講個故事。」

她沒說話。

「有個已婚的女生,她跟自己的上司發生婚外情,這個上司也是已婚。他說,如果女生懷孕了,他們就各自離婚,再一起結婚。後來這女生真的懷孕了,他跟上司說這件事以後,公司就立刻把上司調去美國。女生決定把孩子生下來報復他,但是她看了老公開心的表情,於心不忍之下告訴他真相,而且向公司投訴上司。」

「後來呢?」

 

「後來,你想聽嗎?」我反問。「在台灣這種社會結構下,這男人根本沒受到懲處,反而是女生隨便被公司找理由資遣,接著她老公跟她離婚。」

感情的事情,永遠都是往後看。你拿你的人生跟爛人配,你也就只能配得上這樣的爛人。我希望你不是,也希望你不會。

而她,只是一直哭。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文章來源: 呂秋遠臉書
更新時間:2017/07/26 12:19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呂秋遠

  • 律師。我只是個喜歡文字的人,如果喜歡我的想法,請留下來。另,分享不用詢問我,請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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