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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b
  • 2017

律師娘:人生最該斷的,是你把他當寶,他把你當屁的人!

作者 愛在三采

2017/02/24 10:00
▲圖片來源/好享看影視娛樂提供

害怕離開一個人的恐懼,通常比實際離開所造成的危害還大。

「他在家什麼話都不說,把我和孩子當空氣,雖然會給家用,我們還是覺得像是沒有丈夫或爸爸似的。」

 

「他說,他就是要搬出去,等我什麼時候願意簽字,再通知他。」

「明明知道,他跟那個女人之間有曖昧,我就是找不到證據,如果不是為了她,他怎麼會整天跟我吵離婚,我要是答應了,不就便宜了他們。」

律師娘,怎麼辦?

「那為什麼妳不離婚呢?」我可不是為了事務所的生意,坦白說,這些話,除了我們,她們的朋友一定聽了不下幾10次了。

而明明剛剛泣訴一籮筐的她們,現在卻又連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我就這樣離開?」理由不太一樣,但遲疑的眼神卻很一致。

「當然,扶養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還有離婚賠償,能要的當然都盡量要。」我差點沒拿出計算機。

「可是,他名下沒有財產,收入也不穩定,我想,他的錢一定都藏到那個女人那裡去了!」唉...怎麼全天下渣男的招數都一樣。

「這樣妳還不快跑?」

「什麼?」她們的瞠目結舌,也十分讓我瞠目結舌。

 

我記得小時候住家附近有個兒時玩伴,當時學校離家近,所以同學們幾乎都住在附近的巷道裡,出門、上學、放學,幾乎都會遇上自己的同學,當然放學之後,同學們也幾乎都玩在一起。

小時候的我,比較不善與人交際,很害羞,不太主動與人打交道,像現在這種隨時可以發表演說的勇氣與臉皮,除了是在當薯條店老闆娘時期磨練出來之外,寫作出版後應接不暇的通告更是主要的訓練舞台。

我曾經跟一個怯場不敢上台的朋友說,演講這種事,硬著頭皮上過幾次,就會跟喝開水一樣自然了。當然,職業講師的滔滔雄辯我們是不敢比的。

但兒時的我下課時都是一個人靜靜看書,望著操場,不太與人來往。而我這個玩伴卻主動找上了我。

「我們一起回家吧!」

我愣了一下,但沒拒絕,就不自覺地跟上他的腳步。

「我們去公園玩。」

「我們不要跟他們玩在一起。」

「妳今天吃完午餐來我家一下。」

我漸漸發現,我們的互動就是;他說什麼,我做什麼。

 

你問說,我沒有自己的想法嗎?應該是有的,但是,我不堅持,我想,或許他在這件事上比我更執著,那我就隨他吧!

到後來,我幾乎像是跟在他身邊打轉,他偶爾甚至會生我的氣,嫌我動作太慢,嫌我跟他不夠有默契;雖然很多時候,我們說好的事,他也常常沒照做。

我們沒在談戀愛,我才不到10歲,但我不知道為什麼就著魔似地被牽制著。

直到有一天,我第一次抗拒他的想法,他大發雷霆地說:「妳只有我這個朋友,看我不理妳,誰要理妳。」

他說的沒錯,當時,我真的只有他這個朋友,是因為這樣,所以我老是聽他的話,害怕失去這個唯一的朋友嗎?我不確定。

但是,我離開這個唯一的朋友後,卻突然多了很多朋友。

「以前妳老是跟他黏在一起,我們又不喜歡他,所以只好連妳一起疏遠。」

我第一次發現害怕離開一個人的恐懼,通常比實際離開所造成的危害還大。

長大後,我聽說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也聽說了一種被霸凌者離不開霸凌者的特殊情結。到現在,聽到她們說不出為什麼離不開他的理由時,回憶兒時突然又浮上我的心頭。

一個人時,我對自己兀自綻放了微笑,幸好這年紀的我,不再需要面對這種恐懼。

 

但,我很想告訴她們,總有一天,我們都要明白一件事。

人生最該斷、捨、離的,就是不合腳的鞋子、不合身的衣服,還有你把他當寶,他把你當屁的人。

( 作者/林靜如(律師娘):輔大法律系畢業,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2014年成立粉絲團【律師娘講悄悄話】,目前已吸引了將近19萬粉絲的人氣;擅長從女性的角度重新詮釋「情、理、法」,用心讓法庭變成召喚幸福的起站。)

>>本文出自《為幸福,再勇敢一次:好命女人的40個婚姻必修學分》一書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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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2/24 12:00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愛在三采

思考不同的角度;接納改變的氣度;涵蘊文化的深度;創造流行的彩度 。 我們不曾懷疑,一本書的力量,可以改變全世界。 出版的路不會有侷限或終點,未來,我們希望能與更多的作者、創作者合作,激盪更多出版的可能,創造更美好的閱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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