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今天增開會議討論施用毒品者戒癮治療多元處遇模式之改良等議題,委員陳宏達提案設立毒品法庭,委員王以凡則提案建議行政院設置毒品防制基金會,橫向協調各部會毒防資源。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今天在廉政署舉行第三次增開會議,會中討論施用毒品者戒癮治療多元處遇模式之改良、毒品法庭看法及法院對施用毒品少年的輔導作為、酒駕之多元處遇等議題。
委員陳宏達指出書面資料指出,毒品犯罪嚴重氾濫,吸毒年齡層下降,毒品侵入校園危害年輕世代,甚至化身為糖果、零食或飲料,引誘青少年吸食;為了下一代的未來,政府必須拿出一套確實有效打擊手段,才能真正畢其功於一役。
陳宏達建議,法院應設置 「毒品法庭」,確立「以人為本」方向,落實「多元處遇」保安處分,但刑罰仍為最後手段,不應率予除罪化。
委員王以凡則說,為解決法規不備及資源不足困境,建請行政院設置毒品防制基金(來源可從毒品沒收不法所得及緩起訴處分金),並在行政院下設置直屬之毒品防制專責單位,督導及橫向整合協調各部會之毒防資源;單純施用毒品犯之司法處遇多元化,並修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例如刑前、刑後戒癮治療、中間處遇之轉化),且建議配置專責觀護人。
王以凡指出,建請相關主管機關研擬藥癮者中途之家(或社會復健之家)設置法制化事宜;整合社會資源,引進民間團體參與多元處遇等建議。
王以凡說,期待政府除能多投注資源,並整合部會力量,再輔以法規之研修、發揮觀護監督及輔導功能、集結民間團體參與,協助施用毒品者脫離毒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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