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吸毒者若願接受治療可緩刑

  • 發佈時間:2017.05.11 14:57
  •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1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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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行政院長林全今天表示,販毒、製毒絕對不可能除罪化。但若是吸毒的人願意接受治療,可以緩刑;如果治療失敗,仍要接受刑責。

法務部、教育部和衛福部上午在行政院進行「毒品防制策略」報告,林全會後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反毒策略。

對司改國是會議日前討論「吸毒除罪化」的議題,林全表示,販毒、製毒絕對不可能除罪化,除罪化是指吸毒的人,吸毒者不能只被當做犯罪的人,也要當病人治療。

林全說,只要吸毒者願意治療,雖然有判刑,則可給予緩刑,但前提是要接受治療;如果治療失敗,還是要接受刑責,能繼續配合治療者,就可根據程序走下去。

另根據統計數據顯示,台灣毒品境外來源地以香港最多,民國105年5月到106年2月,來自香港的毒品有1995.3公斤占,總緝獲量35%;其次為中國大陸,占31%,許多毒販也逃往大陸藏匿。

媒體詢問,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是否仍能發揮功效,與對岸聯手緝毒?林全表示,政府對與大陸合作反毒態度是開放的,台灣毒品不止來自於對岸,只要能情資交換、把毒品聯合查緝做的更好,政府都會努力。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雖然兩岸互動有受到影響,但警方與大陸在犯罪防治部分,還是會交換情資;法務部長邱太三說,如果大陸被認為是毒品製造輸出國,對其形象有相當大的衝擊,相信大陸官方很樂意跟其他國家合作,兩岸本來就有司法互助機制,如果大陸有意願,很樂意做努力。(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