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殯葬管理條例增訂第21條之1條文草案,明訂低收入戶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如火葬場、骨灰存放設施等,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標準則由地方政府定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列席,審查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殯葬管理條例增訂第21條之1條文草案。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張麗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等人提案,經地方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戶,使用其戶籍所在地之公立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包括火化殯葬設施,以及骨灰存放設施等。經費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付。
張麗善說,全台低收入戶僅約33萬人,若整體由中央補助,可顧及低收入戶最終的尊嚴,且公立殯葬設施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每人所需經費不會超過新台幣4萬元,「是幫艱苦人做點好事」。
因此,最後初審通過條文依內政部建議,低收入戶使用火葬場、骨灰存放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免費標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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