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通姦除罪 張瓊文:用罪維繫婚姻只是表面

  • 發佈時間:2016.10.17 17:38
  • 最後更新時間:2016.10.1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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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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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今天表示,她個人贊成通姦罪除罪,她立場很清楚,就是因為用通姦罪來維繫一個婚姻,其實被維繫的是表面的。

立法院今天下午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由張瓊文接受立委的詢問。民主進步黨立委陳曼麗詢問,通姦罪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張瓊文表示,她個人贊成通姦罪除罪,她立場很清楚,就是因為用通姦罪來維繫一個婚姻,其實那被維繫的是表面的。

張瓊文指出,對婚姻不忠貞的另一方,以及想要離開婚姻的一方,大部分是男性,在這種過程中,因為法律的介入,會讓雙方心中的疙瘩更深,對於子女後續的教養,會形成子女心中很大的陰影。

此外,陳曼麗也詢問,同性婚姻或伴侶制度,可不可能在台灣能往前跨一步,是否能讓有這樣需求的人,享有與異性的婚姻,或是異性的伴侶制度,同樣的權益?

張瓊文說,每個人都需要家、互相親密關係的歸屬感,人生才會完美,她也贊成跨性別的朋友們,國家應給予這樣的機制,建立像家庭的制度,但是現在社會是否能完全接受,她沒很大的把握,但她是能接受的。

張瓊文建議,是不是可以仿照德國的立法,給跨性別的民眾有一個特別法律的保障。(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