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考慮特赦,我們也為您整理中華民國行憲以來的特赦紀錄;其中,前總統蔣中正特赦3次,第四次是李前總統,第五次,則是現任的陳水扁總統。
自從行憲以來,光是在前總統蔣介石任內,就曾經特赦3次;其中的一次,受惠者就是彭明敏;民國54年,當時擔任台大教授彭明敏發表「台灣自救宣言」,被捕入獄,隔年被起訴,判了8年徒刑,在國際特組織的奔走下,前總統蔣介石特赦彭明敏。
第四次,則是民國79年5月20日,李登輝前總統就任第八任總統,隨即依法特赦林弘宣、呂秀蓮、陳菊、姚嘉文、黃信介、張俊宏、林義雄、施明德、許信良等9位美麗島事件當事人,當時受到國際社會高度肯定。
而第五次,則是陳總統,於民國89年12月10日,依照赦免法第三條,對拒服兵役的宗教良心犯案、工運分子曾茂興案、及蘇炳坤案等21人實行特赦;行憲以來5次特赦,理由、對象各不相同,但維護人權的基本價值,卻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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