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黃姓男子車禍死亡,血液測出高酒精濃度,因此保險公司不理賠,家屬表示死者根本滴酒未沾,提出告訴,法官根據醫學報告,採信人死亡血液的酵素反應可能會產生酒精,因此判決保險公司要理賠。
彰化黃姓男子前年騎機車被撞死,醫院抽血後發現黃姓男子體內酒精值每公升1.5毫克,遠超過酒測標準0.25毫克,保險公司認定酒後駕車,不賠意外險150萬。
家屬抗議,他們說黃姓男子根本沒有喝酒習慣,怎麼會酒後騎車。記者:「你有沒有看過他喝酒?」死者家屬:「沒有,他只是愛開玩笑而已。」
理賠糾紛鬧上法院,法官採信醫師的說法,人體死亡後自己就會產生酒精。醫師:「醫學文獻有說,人到院前死亡,有可能產生酒精。」
死後抽血,非一般活體驗血,黃姓男子生前到底有沒有喝酒,法官傳訊相關急救人員,都沒有人聞到死者身上有酒味,因此法院裁定保險公司無法證明死者酒後駕車肇事,必須依契約理賠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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