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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提出明離職!勞資爆糾紛 前員工挨打索賠

記者 李潔 葉怡君 / 攝影 蔡明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1/20 18:31
最後更新時間:2017/11/20 18:35

持續追蹤這起砸車潑漆案,起因是員工提出離職,跟前東家爆發衝突!受害業者表示,他們懷疑這幾次上門搗亂的大批人馬,背後是受到一名張姓離職員工唆使,6年前,張姓員工在工作3個月左右臨時提出隔天要離職,跟前東家爆發肢體衝突,被打到受傷提告索賠近百萬,最後法院一二審判賠13萬8,他疑似不能接受,再度找人上門。


 

拉開紗門,大批人馬站在門外,探頭探腦,這群人疑似是離職員工找來的朋友,要向老闆索討賠償金。另一頭,他們竄進小巷,不斷拉著後門門把,甚至還嗆聲,要業者把錢交出來。

受害雇主:「張姓員工他當時是做了3、4個月,他的意思是說,他之後會有一些動作,我就跟他講說,這個判賠的部分,除非本人出來,不然我不可能去跟他做任何處理。」

原來張姓離職員工,好幾度找人上門討錢,已經不是第1次,先前在前東家工作一段時間,每天的薪資1300元,工作內容包括刷油漆搬運貨物等等,當時提出要離職,又與公司內部發生肢體衝突,導致輕微腦震盪頭臉手部擦挫傷,提告索賠近百萬。一二審法官判賠13萬8千元,但當事人因為只有國中畢業,被打受傷沒有工作,還要扶養先天就患有殘疾的女兒,因為提出離職過程跟雇主發生糾紛,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律師王志超:「勞工在公司任職,有超過3個月未滿1年的話,必須在10天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的申請,這樣才會符合勞基法的規定。」

依照勞基法規定,一般聘僱員工提出離職,必須依照到職時限提早向公司預告,如果是臨時工或承包工性質的承攬工作,未滿3個月不用提前告知,只要員工要離職,老闆就必須同意。法界人士分析,過去勞資爭議因離職產生糾紛的案件多半是民事賠償,牽涉刑案幾乎是少之又少。這回張姓員工提出離職,過程中跟前東家爆發衝突,也寫下勞資爭議的少數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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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車#潑漆#臨時離職#肢體衝突#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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