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控的劉姓男子,不只開一處夜市,市府人員說,之前聯絡過的就包括,只開3天的七期市政夜市,妖怪夜市和水湳經貿夜市等。不過名片上,頭銜不是負責人,他說自己只是對外聯絡人。不過的確也有民眾指控,自己相信這名劉姓男子,提供600萬資金和200萬借款,要讓他開夜市,沒想到卻一去無回!
遭人控訴的劉先生(2013年):「我們已經送件了,在往市府的方向去申請市政路七期夜市3天(五、六、日營業用地)住宅區。」
這個市政夜市開在七期住宅區,名聲超響亮,當時對外聯絡人就是他劉先生,不過卻只經營了3天就收了!還有妖怪夜市,開在建築物內,聯繫的窗口也是他劉先生,不過這裡只營運4個月,有人認為自己被騙已經提告。
蕭姓受害者:「600多萬的資金、還有200多萬的借款,告他詐欺還有背信。」
市府經發局說,想申請夜市不難,還沒被徵收的提出企劃案,有30攤以上就能申請,而「劉先生」這個人對他們來說,的確很常聯絡。
受害者謝先生:「是不是他大家去查嘛,因為似乎都沒有申請執照。」
不只一處,市政路夜市妖怪夜市、北屯開了一年「微笑夜市」、甚至4月底熄燈的水湳經貿夜市,連繫窗口都是他,去年6月台中市府訂出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要求已經存在的夜市必須在一年內重新提出申請才能就地合法,沒想到水湳經貿夜市4月底就撐不下去,根本也不用重新申請。不過劉先生強調,他從頭到尾都是受雇員工,是名字太招搖才會被攤商指控,現在也請律師準備相關文件,不排除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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