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司改放送頭】通過林奕含條款 通姦除罪化


發佈時間:2017/05/18 19:36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18 21:07

【鏡週刊報導】已故女作家林奕含以《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描述自己被狼師誘姦遭遇,他的父母擔心女兒遭狼師的妻子反控通姦罪,沒提出性侵告訴,至今未對狼師究責,司改國是會議18日在律師賴芳玉、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台大教授劉淑瓊、交大教授林志潔、保護官林以凡提案下,通過通姦除罪化,廢止《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並決議若將來立院無法廢止此罪,應修改為「告訴不可分」,不能僅控告第三者而不告配偶,賴芳玉說,此決議可確保性侵案被害人性自主權與告訴權。

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潔指出,從女作家林奕含案來看,她能夠體諒被害人父母擔心女兒被性侵後,反被告通姦,而不敢對加害人提告的困境,她舉例說明,曾有一個女員工遭老闆性侵,到醫院驗傷後提告,但證據不足,老闆性侵案無罪確定,但老闆娘卻控告女員工與老闆通姦再對老闆撤告,最後女員工遭判通姦罪確定,這是對性侵害被害人的告訴權及性自主的保障不週,通姦罪的存廢應加以考量。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曾在協助一個遭狼師性侵的女學生時,因為證據不足,狼師性侵案無罪,但師母卻反控女學生通姦罪,最後女學生被迫以30萬元和解,但女學生無力支付,最後是由協助此案的志工,一人出2萬元,將替女學生解決此事,紀惠容說,女學生從被害人成被告,身心都受重創。看完整內容


延伸閱讀
傳林奕含父備妥醫師證明 南檢不評論
 
嗜收集「初夜權」 蕭永達控狼師讓補習班成性愛樂園
禁止師生戀! 北市教育局將發公文祭嚴懲
女作家之死 網友要賴神踹共
【女作家之死】這不是愛 補教名師騙情毀女作家一生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0,000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獨家名人娛樂◢

👉藍心湄:單身是選擇 學會4件事活出精采

👉蔡依林、孔劉等男神、女神單身霸氣金句

👉少女心噴發!此生必看「甜寵劇」片單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16

0.0444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