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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判無罪 無法證明馬要黃世銘提供更多監聽資料

記者 劉峻谷 / 美編 鄭翔太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3/28 17:20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28 17:20
法院以無法證明馬英九要黃世銘提更多監聽資料,被控洩密及教唆洩密都判無罪。圖/TVBS
法院以無法證明馬英九要黃世銘提更多監聽資料,被控洩密及教唆洩密都判無罪。圖/TVBS

立委柯建銘自訴控告前總統馬九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教唆洩密和誹謗,台北地方法院今(28)天下午3時宣判馬英九無罪。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感謝台北地院承審本案的法官釐清事實,做出適法適當的判決。柯建銘說:「大悲無淚」委任律師曾勁元則說:「大嘆無聲,一定上訴。」


 
 
柯控馬教唆黃世銘洩密 開記者會誹謗他關說
 
此案是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委由律師提出自訴,控告前總統馬英九在102年9月的馬王政爭中,聽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尚未結案的關說案情,再轉告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涉及洩漏偵查中的秘密;馬涉及於9月1日凌晨指示黃世銘拿出更多監聽資料,監聽內容譯文,涉及教唆洩密;9月11日開記者會指稱王金平為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涉及誹謗。
 
台北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廖建瑜表示,前總統馬九獲判無罪理由有三點。第一點,馬英九並未指揮黃世銘偵辦關說案,馬聽黃世銘報告尚未結案的關說案情,再轉告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涉及洩漏偵查中的秘密,以及於同年9月4日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關說案,涉及教唆洩密,這部分案情已在本月15日由台北地檢署起訴,與柯建銘提出的自訴內容無關。
 
 


只多2通電話時間 不構成教唆洩密
 
第二點,102年9月1日凌晨,馬英九指示隨行秘書林有振,聯絡黃世銘中午到官邸用餐,雙方通話88秒,無法證明馬是否指示林要求黃提出關說案更詳細的案情。
 
當天(1日)中午黃世銘第二次向馬英九報告關說案,提出的「專案報告二」內容,只比8月31日晚上的「專案報告一」多了柯建銘在102年7月15日上午10時39分打給蔡律師、下午17 時13分打給法務部長曾勇夫的確定時間。此內容在專案報告一裡只有籠統地說上午、下午,這些資料都是黃已經向馬講過的事,馬英九不構成教唆洩密。


 
確有關說案 屬可受公評之事
 
第三點,9月11日馬英九在記者會指稱王金平為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特偵組確實在調查此案且開記者會公布此事,有足夠的理由讓馬英九確認此事為真,關說案屬可受公評之事,馬英九沒有杜撰或故意損害柯建銘的名譽,不構成誹謗。
 
 
馬英九被控於102年9月4日涉及教唆指示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關說案,台北地檢署已於本月15日將馬英九依洩密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訂於4月14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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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洩密#黃世銘#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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