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竟然成了通緝犯把妹的地方,一名通緝犯簡俊平愛上議會女助理,女生被稱為議會之花,她的爸爸還是雲林縣議長機要秘書,女方和通緝犯交往後,認為警察不會到議會抓人,把議會研究室當愛的小窩,每天開伙、叫便當,還住在裡面77天,不過最近女方提分手,這名通緝犯也豁出去,乾脆投案,同時還在臉書自爆這段住議會荒唐事蹟,要把前女友也拖下水。
戴著黑框眼鏡,他是通緝犯簡俊平,去年9月傷害罪被通緝,躲了半年,這回自己投案,卻因為這段感情「卡卡」;簡俊平自拍親密照,旁邊還摟著女朋友,兩人穿著清涼,不過拍照地點竟然就在雲林縣議會的議員研究室,女生還是議會助理,長得清秀漂亮,被稱為議會之花。
現在女助理提分手,簡俊平竟然就在臉書寫了「自己投案了」,還自爆被林姓助理藏在雲林縣議會702室,住了77天。簡俊平(2009.8.22):「我到現在還是不後悔,因為她做的太過份了,希望不要有別的男人再受騙。」
4年多前也因為姊弟戀鬧上版面,簡俊平因為涉及打傷嘉義縣中埔鄉民代,被判刑5個月,去年9月5日未到案服刑,通緝中,逃亡期間,他透過臉書把妹,10月初認識26歲的議會女助理,兩人約見面交往,之後女方認為「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讓通緝犯住進議會研究室。
女助理爸爸林海湖:「我要確認這個人,他說他住在311,我是問說他怎麼會有311的卡。」
最近女方提出天天在一起很累,不願繼續見面,簡俊平也豁出去,兩人把議會當成愛的小窩的離譜行徑全盤供出,不過女方也臉書反擊,指稱簡俊平跑路期間,吃她的、花她的,還會動手打她,甚至要求分手費,以無賴形容對方,現在男方投案,女方恐怕也涉及窩藏犯人罪刑,曾經愛的濃烈兩人現在互揭瘡疤,下場都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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