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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定宇/記者目擊議員遭毆 事後未知會警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0/28 13:5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王定宇遭到幫派份子恐嚇搥胸,現場除了兩造當事人,其實還有一家電子媒體在現場採訪,但整個事件到了第5天,記者遭到約談之後,電視台才在員警要求之下,提供影帶給警方;有民代和傳播學者認為,媒體未在第一時間知會警方或許有其考量,但是可能因此延誤偵辦,做法並不洽當。

黃如意:「他對我的朋友(張銘清)不禮貌,所以我可以打他。」

紮實的兩拳落在胸膛,電視台播出5天前王定宇遭到幫派份子黃如意恐嚇、捶打的畫面,竟比警方早一步掌握訊息。

民進黨市議員陳建銘:「一個民意代表在台北市被毆,台北市…市警局竟然完全不曉得?這點我們非常的遺憾啦,因為中天電視台在第一時間,接觸到這個事情,竟然不能向警方通報,反而保留這些資料,造成整個警方偵辦速度的延宕。」

王定宇緊閉雙唇,表情很無奈,即使被脅迫長達4小時也沒報警;就連現場目擊的新聞台記者口風也很緊。

10月23日晚間,中天記者赴黃如意辦公室採訪後,編輯台認為事有蹊蹺,選擇不播出,一直到10月27日記者遭約談後,才被動提供警方拍攝帶;更選在接近收播時間播出該則新聞,過程足足延遲了5天之久。

中天採訪記者:「在整個過程當中,是沒有看到任何危險物品、刀槍的部分,至少檯面上、桌上、腰間,我所接觸到的人當中,是沒看到的,劍拔怒張?我想應該不至於,但就是透露了一種詭異的氣氛,因為之前王議員的氣勢,應該說他的氣氛稍微比較高。」

中天新聞台總監廖福順:「內部控管不處理就好了,沒有所謂一定要跟警方(報案),新聞處理之前(記者)就跟警方作證。」

新聞台總監認為處理流程沒問題,但沒有第一時間知會警方,在新聞倫理上還有值得斟酌之處。台大新研所教授洪貞玲:「在美國的新聞倫理操作標準上來講,他們可能會傾向去跟警察合作,而不要去耽誤到警方辦案的進度。」

王定宇考量家人安危選擇不聲張,但電視台明知拍到可能不法情節,卻悶不吭聲,在新聞處理流程上的思考,成為學界爭議的焦點。

◎畫面翻攝自中天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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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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