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兩名快七十歲的老先生,貪小便宜,闖入別人的筍園偷挖竹筍,被主人人贓俱獲。園主因為竹筍常被偷挖,和竊賊起爭執,報警抓賊,老先生偷了16公斤的竹筍,市價200多塊,為了不要留下竊盜紀錄,苦苦哀求被害人,最後達成賠償和解,和解金10萬塊,是竹筍價值的5百倍。.
路邊的野花不要採,別的竹筍也也別亂挖,這代價會遠遠超出竹筍的價值,雲林這兩名男子,在林內鄉阿里山事業區林班地的竹園挖竹筍,當場鐮刀剝掉筍殼,被竹筍園的主人當場人贓俱獲。
員警 麥榮盛:「持續性的一而再再而三,有發現遭竊的情形,當時他還在現場,我們就做逮捕的動作。」
兩名偷挖筍的竊賊,被主人和親友圍住報警,王姓男子和鄧姓男子,都已經六七十歲,為了這一袋竹筍 犯上竊盜罪,雙方在竹筍園,先是起衝突,鬧得很不愉快,警方要送辦,竊賊態度大轉彎。
林內所長 廖錦燦:「跟被害人苦苦哀求,希望他給他一個機會,被害人最主要是不太滿意他的態度。」
偷筍賊不想留下壞紀錄,苦苦哀求要和解,雙方在警局達成協議,因為一時貪小便宜,求和解的代價是,竹筍價值的500倍。
林內所長 廖錦燦:「市價量起來16公斤大概200多塊,最後10萬塊達成和解。」
16公斤的竹筍價值200元,10萬元和解,可以買8千公斤,已經可以擺攤做生意了,最後雙方和解,換得法官緩刑兩年,不過這10萬塊的竹筍,真的好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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