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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約談陳星到案 同步搜索台北住處

記者 徐慧珠 哀招賢 / 攝影 顧守昌 蘇泰盈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5/10 12:17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10 14:25

補教名師陳星涉嫌性侵害才女作家一案,台南檢方證實,陳星透過律師聯繫,在9日下午,已經前往台南地檢署製作筆錄,檢方並經過他的同意,同步前往他台北內湖家中搜索,帶回相關物證解析。而陳星返回台北後也首度打破沉默發表聲明,否認是狼師,表示是在2人已非師生關係時,交往了2個月,這聲明被外界批判是導向撇清法律責任。


 

檢方證實,被指控性侵害的補教界名師陳星,9日下午抵達台南地檢署,以他字案被告製作筆錄,在此同時,檢方問他是否願意讓檢警搜索,陳星答應了,當時檢察事務官等在他台北內湖家中,進入他的臥室及書房搜索,帶回相關物證解析。

南檢襄閱檢察官陳建弘:「依法傳喚陳姓補教老師到案說明外,並經陳姓補教老師同意,由本署檢察事務官搜索其住處帶回相關物證。」

陳星完成筆錄後,昨天傍晚返回台北,並由律師發表聲明,他否認自己是狼師,說是在補習班只在課堂上見面;直到98年8月,林奕含北上準備唸大學時,2人才交往2個多月,當時林家父母要求分手,他的太太則是選擇原諒。
 

律師裘佩恩:「他主張並不是在未滿16歲前交往,避開了最主要有可能構成犯罪的法條。」

陳星的聲明,除了企圖導向婚外情之外,強調當時林奕含已非學生,規避了利用師生權勢逼迫的刑法責任,而且等於說是林奕含滿18歲才交往2個月,是情投意合,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南檢襄閱檢察官陳建弘:「檢察官復以傳票通知家屬到署說明協助調查,惟家屬仍以辦理喪事為由請假未到庭,本署充分體諒家屬心情並尊重家屬意願,仍持續與家屬聯繫當中。」

由於林家人至今仍未出面,檢方表示還在聯繫中,希望他們在台北辦完愛女的喪事,出殯之後,可以趕快回到台南向檢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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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名師#陳星#性侵害#女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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