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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退休官司勝訴 雖扳回一城但仍未確定

記者 劉峻谷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1/18 21:10
最後更新時間:2017/01/18 21:10
郭冠英申請退休官司獲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但本案還可上訴,最後結果仍未確定。圖/TVBS
郭冠英申請退休官司獲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但本案還可上訴,最後結果仍未確定。圖/TVBS

新聞局前駐加拿大官員郭冠英,以筆名發表多篇辱台文章,自稱是高級外省人,引發公憤被撤職,他在撤職屆滿後到省政府擔任秘書14天隨即退休,申領每月6萬元退休俸,被銓敘部退回,改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8)天判他勝訴。本案可上最高行政法院,郭冠英能否領到退休俸,還有變數。
 
寫辱台文章、申請退休 都起軒然大波

 
 
今年67歲郭冠英,在2009年3月任新聞局派駐加拿大多倫多新聞處期間,用筆名「范蘭欽」發表多篇辱台文章,自稱「高級外省人」,嘲諷「台巴子」,引發軒然大波。新聞局以他曠職記兩大過免職,公懲會再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郭冠英於撤職3年屆滿後,2014年3月應徵台灣省政府行政秘書,經時任臺灣省府主席林政則圈選錄取,以薦任九職等敘用。郭冠英同年10月向省府報到上班,2周後就以年滿65歲申請退休,享有月退俸6萬餘元福利,再度引起軒然大波,外界批評他「既侮辱台灣又要領台灣納稅人的錢」。
 
監察院銓敘部連手 封殺郭冠英退休俸
 
 
監察院主動調查本案,認為省府錄取郭冠英的程序有瑕疵,因為首長評分占總分50%比例過高,林政則給郭48分,致郭從原來最後一名竄升第一。其次,沒有面試就錄取,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則,決議通過糾正臺灣省政府。
 
銓敘部接著於2016年2月撤銷2014年前審定郭冠英再任公職的處分,再據此駁回郭冠英的屆齡退休申請。致郭退休卻領不到6萬元月退俸,他循管道向保訓會提起復審被駁回,改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銓敘部不准他再任公職的處分。
 
法院:郭再任公職 程序合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省府徵才首長評分雖高達50%,這是尊重首長用人彈性,歷年來都如此辦理,縱然郭再任公職僅14天就以年滿65歲申請退休,但法律並沒有所禁止這樣做。
 
其次,省府徵才,「面試」不是法定程序,省府有行政裁量空間,只要認為應徵者履歷都很完整,不辦面試逕行錄取也可以,沒有違反法令規定。據此認定,郭再任公職程序合法,判決郭勝訴,撤銷銓敘部不准郭再任公職的處分。可上訴。
#郭冠英#范蘭欽#新聞局#台巴子#高級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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