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傳媒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凱擘、全球、佳訊3家頻道代理商,用不公平的交易條件對待新的系統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無正當理由,對他事業給予差別待遇」,10月19日開罰1億2600萬元,並限期12月2日以前改正;如不改正可連續罰,而且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截至最後通牒日,凱擘等3家頻道代理商並未改正違法行為,還強調本身沒有任何違法,不服裁罰打算提起行政訴訟,目前就待公平會如何處置。
離譜的是,有線電視的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於多系統業者(MSO)用各種不公平手段「坑殺」新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SO),可以使出撤照殺手鐧,甚至可引用「大富條款」撤銷當初的凱擘併購案,卻不作為,讓新系統業者非常不滿,認為政府公權力碰到大財團就傾斜,法令也跟轉彎。
台灣目前較熱門的68個有線電視頻道,例如HBO、國家地理頻道、戲劇台、新聞台,由3個集團旗下7個頻道代理商授權給全台60多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SO)播放,有線電視系統實際又被5大多系統業者(MSO)瓜分;可怕的是…【點我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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