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當線民! 偷車嫌求警放過一馬

  • 記者:林義邦
  • 發佈時間:2016.11.07 21:16
  • 最後更新時間:2016.11.07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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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偷4部機車被逮,竊賊居然以自願當線民為由,要員警求放過一馬。高雄一名男子到處偷車,騎到沒油了就丟在路旁,短短2天內偷了4部車,警方循線逮捕,沒想到他居然向員警苦苦哀求,說自己願意當線民,不過警方當然不理會,還從他身上找出了毒品,罪加一條。

身穿藍色上衣的男子,騎著機車在大街小巷裡晃來晃去。

警方:「已經確定要那台機車。」

找到喜歡的機車,他開始佈局準備行竊。

警方:「他把車子騎出去外面放,他用走的進來。」

把自己的機車停到騎樓內放好,監視器再拍到他時,他已經騎上另一輛白色的摩拖車離開現場。

警方:「你哪裡騎來的?」

嫌犯:「這是朋友的車啦。」

警方埋伏在路旁,趁他出現時將他逮捕,一開始竊嫌還狡辯說這車子是向朋友借來的,不過兜了老半天,知道逃不掉了,他只好放棄大方承認。

警方:「這是你牽的是不是?牽來代步的對不對?」

嫌犯:「對。」

這名44歲的朱姓男子,有竊盜還有毒品前科,2日開始在高雄市鳳山還有三民區偷機車代步,沒油了就把贓車丟在路旁,再找喜歡的下手,2天內總共換了4部機車,朱姓竊嫌向警方供稱,偷車的目的不是變賣,而是因為想要省油錢才不斷換車代步,還苦苦哀求不要將他移送,他可以當警方的線民來協助案件破案。

高雄三民二分局陽明所副所長鍾清梅:「只要我們有證據的案件他都承認,用當線民來交換說不被隨案移送。」

盧了老半天員警當然不理會,還在竊嫌的身上找出了1級海洛因毒品,這下談條件不成,被依毒品還有竊盜罪嫌2項一起移送。